第241章 大案巨典天下惊(三)(2 / 2)

中兴大宋 休息的云 1069 字 10个月前

高到一千贯,而且直接授官,可见大宋朝廷对于契丹奸细查缉之严密。

不光是奸细,连宋辽两国之间图书都是严厉禁止的,宋辽虽然和议,但是大宋一如既往地严查有关图文、书籍一类的贸易,不敢有所懈怠,这是因为图书中可能涉及有关国家政治、军事机密情报的内容。苏轼曾道出自己此方面的隐 忧:“臣所忧者,文书积于髙丽,而流于契丹,使敌人周知山川崄要边防利害,为患至大。”

朝廷多次下诏:“民以书籍赴缘边榷场博易者, 自非九经书疏,悉禁之。违者案罪,其书没官。”这是宋朝以诏令的形式对边关贸易中的书籍流通进行限制。而且范围很广,即“非九经书疏”不能够出境。

后来大宋对书籍更加严厉的禁止,为防止夹带,朝廷再次颁布诏令:‘凡议时政得失,边事军机文字,不得写录传布。本朝会要、实录不得雕印,违者徒二年。告者赏缗钱十万。内国史、实录仍不得传写,即其他书籍欲雕印者,选官详定,有益于学者,方许镂板。候印讫,送秘书省。如详定不当,取勘施行。诸戏亵之文, 不得雕印,违者杖一百。委州县监司、国子监监察。’从之。

不光是涉及军机的不能印刷,甚至连戏曲等文字都不允许流入辽国。为此宋廷专门立法,诏:“诸榷场除九经疏外,若卖余书与北客, 及诸人私卖与化外人书者,并徒三年,引致者减一等,皆配邻州本城,情重者配千里。许人告捕给赏。著为令。”

宋廷对北方如此严防,孔若虚不可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还与辽国宰执大臣私通书信,仅仅用这条,定他个谋叛的大罪都足矣了。

赵佶说道:“将此送置勘院吧,依律论罪!”

韩忠彦说道:“虽然孔若虚与李俨交通,但是仅从书信来看,并无泄密,而今孔若虚已死,李俨在契丹,无从查证。单单以此定罪,还不太足够啊!”

赵佶冷笑道:“若虚李俨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