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佶问道:“昔日王荆公颁布农田水利法,为何仅仅七年就被废除?诸卿可为吾解惑否。”
曾布出来说道:“农田水利法之所被废除,其实和青苗法一样,本为利民,其实害民,故而不能推行。”曾布这么说,连苏辙、韩忠彦都表示赞同。
曾布详细为赵佶解释农田水利法,法令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本意是因为因土地兼并,赋役不均,水利失修,田多荒废。王安石执政后,于熙宁二年 颁行农田水利法,派出各路常平官专管此事。凡吏民能提出土地种植方法,指出陂塘、堤堰、沟洫利弊,且行之有效,可按功利大小给奖。还奖励人民在各地兴修水利工程,开垦荒废田地。此法令在颁布后的七个年头里,当时全国兴修的水利工程达一万多处,灌溉民田36万多顷。
看起来农田水利法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实际上农田水利法以及激起民愤来,首先是地方官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获取利息,强行摊派,大量兴修本来不需要的水利工程,还有就是根据免役法,不愿服役的百姓要向官府缴纳免役助役钱,地方官吏更是借着兴修水利的名义,大肆搜刮民财惹得百姓极为不满,故而仅仅七年之后就被停止了。
赵佶听了以后明白来,不是兴修农田水利不好,而是这种模式不行,王安石也知道兴修水利不是百姓能做的,但是王安石认为这种事情发动百姓集中起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就行,但是他没有想到大宋官吏在贪污受贿方面一向是很有天赋,无师自通的。
说白了,缺乏监管,让地方州县组织百姓去兴修水利,还准许州县官吏放贷,指望他们不去贪污,那可真是想多了。岳武穆那句“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不患天下不太平”刻在西湖边上也一千年了,不惜死的武官是比比皆是,不爱钱的文官能有几个?毕竟不惜死只是一次,不爱钱可得一辈子。
指望他们老老实实为老百姓办事,那还不如指望完颜吴乞买信守诺言,帮大宋打下燕云十六州呢。要重新推行农田水利法,就得加强监察,防止他们贪墨,当然还要加重对贪墨的惩处,大宋对于贪污,一向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
赵佶问道:“苏相,本朝对于州县官吏,是如何监察的?”
苏辙于是详细为赵佶解释了一下大宋的台谏。御史台: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并且规定了宰相亲戚或者是宰相推荐任用的官吏不能担任台长;还在御史台之外增设谏院和置谏官,这些都是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等事宜。宋代设立的舆论机关——谏院,是可以议论施政的得失的,有很大的权限。并且,宋朝有完善的言谏官体系,在谏院之外,还设立了鼓院和检院。不管是来自文武百官还是来自民众的奏表,只要事关朝廷的事务、军事机密等等事务,必须要经过鼓院,鼓院不受理,则去检院(登闻检院 ),要是再不受理,则上御史台。
同时对于地方,大宋也加强了监察,地方如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号称监州,有权随时向皇帝报奏,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此外,路一级的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等,也负有监察州县的责任。为保证监察御史具有较多的从政经验,宋代明确规定,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按规定,御史有“闻风弹人”之权,每月必须向上奏事一次,称“月课”;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
怎么说,大宋的台谏,对于中央官吏,尤其是宰相的监察是非常严厉的,台谏以弹劾宰相为荣,至于地方州县,则没有那么严厉,虽然转运使、提点刑狱使都负有监察州县官吏的职责,但是实际上他们都不以监察州县官吏作为主要职责,一般来说都不会把重心放在风宪上。
赵佶笑着说道:“苏相,吾以为台谏对于宰执大臣的监察固然是足够来,但是对于地方州县官吏的监察,还远远不够。前汉设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