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羊城之旅(3 / 4)

从四面八方走了出来。

扒手往往不是单独行动的,他们散开来,彼此照应,如果遇到了麻烦,一群人一哄而上,也足以解决大部分的麻烦了。

这些人个个面色凶狠,一看就是不好招惹的人,周围的人见状,纷纷避开,让出了一小块空地。

高明程不想惹麻烦,但同样的也不怕麻烦。

如今他身怀巨款,有扒手找上门来,自然更是憎恨。

他把手里用来伪装的袋子丢在地上,然后一个甩手,直接把手上抓着的扒手给甩飞了出去。

扒手被甩飞的同时,正好撞击在其中一个同伙的身上,使得两个人撞在一起,纷纷倒地,发出哎哟的声音。

这一手露出来后,立即引起一片倒抽气声。

这力道……

“怕什么?瘦猴子还不到一百斤而已!”那为首的王哥说道,直接上前几步,发号施令:“上!干他!”

于是一伙人都朝着高明程冲了上去。

高明程站在原地,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这一路上,他见到太多黑暗,但都因为没有招惹到自己的头上,他能忍则忍,当做没有看到。

如今有不长眼的人招惹到自己头上了,那么正好可以发泄发泄内心的压抑之情。

他拳脚并用,即使对方有七八个人,也根本近不了他的身。他拳头狠,腿功力道更大,往往一拳一脚,就足以废掉一个人了。

挨了他一拳后,当场就有种失去半条命的感觉。

说来迟那时快,从扒手团伙围上来到他们纷纷倒下,整个过程不足一分钟。

把人打倒后,高明程习惯性开始寻找他的战利品了,把倒在地上的每个人都收刮一遍,零零散散的得到了小一千。

这笔意外之财,他笑纳了!

那些扒手看到他如此行事,简直肠子都悔青了,而周边的人,更是不敢靠近招惹麻烦。

高明程捡起地上的袋子,往肩上一扛,快速的消失在人群中。

人群中,有人目睹了这一幕,于是心生退意。

一般的地头蛇,也是不愿意招惹过江龙的。

高明程特意绕了好几条街道,确定没人跟踪后,这才坐在无轨电车上,回到他和许多美租住的宾馆。

这宾馆居住的人,大多是大江南北前来做生意的贩子,有贩服装的,有贩电子产品的,也有贩舶来品的,比如国外的手表。

高明程愿意的话,可以和任何人都有共同话题聊,他精通大部分方言,又对很多事情都多多少少懂上一些,就很容易搭上话,于是他知道有人专门贩卖劳力士、豪雅、潜水表等,还看了人家的货。

这些货在以后,大多都会身价上涨,是值得收藏的好物。

起初高明程没想买,但现在卖掉黄金后,他陡然间有种富裕的感觉,于是想给自己买一块手表,结果走了一圈,发现一块劳力士要一千多块!

这个时候的一千多块,可不是小数目,要知道,大部分人的收入在一个月五十块左右,如果靠工资买的话,不吃不喝得几年!

犹豫了几秒后,高明程还是买了,不但买了,还买了两块。

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这黄金是黄大志给他的,他现在出门一趟,自然得给黄大志带点礼物回去。

劳力士名气大,性能佳,所以高明程没有多想,就买它了!

羊城之旅结束后,高明程带着许多美,大包小包的去赶车了。

许多美因为水土不服,整个人气色不好,有些蔫蔫的,直到要走时,她都满心纠结,既想留下,又迫不及待的想回去。

高明程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