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羊城之旅(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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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金价差不多一百块一克,高明程手里有三两金子,但因为纯度稍微差点,所以价钱就稍微低点,但也一共卖了一万三千块!

拿着厚厚一摞钱,高明程的心都有些跃动。

想当初他偷偷从黑包中拿了三千块,说要给黄大志分,黄大志却不肯要,因为自己担了风险,再加上也不知道后面会不会有别的危险,因此他也没有硬劝。

而现在,黄大志明明可以自己独吞偷拿的黄金,却选择分给了他一些。

这可不是几百块钱,而是一万多块钱!

高明程深吸一口气,将钱贴身藏好。

他穿着一件宽大的衣服,戴着一顶鸭舌帽和蛤蟆镜,打扮的和平时迥然不同。

如今流行蛤蟆镜,满大街的年轻人,十个就有七个是戴着蛤蟆镜的。

高明程出了买卖黄金的地方,然后七拐八拐的融入到人流之中,他的感官告诉他,他被人盯上了,因此他要甩掉身后的人。

而这些跟上他的人,其实就是经营买卖黄金那一伙的人。

这些人会通过跟踪他,来推测他的身份,如果惹不起,那就算了,但如果是独行侠,是惹得起的,那么他们就会伺机抢劫。

也就是说,黄金他们要,钱他们也要!

可惜他们对上的是高明程,高明程前世那会儿就是在这儿摸爬滚打过,对这里的地形较为熟悉,再加上他身形灵活,很容易就混入人群中,将身后的人甩掉。

身后的人几次跟踪,又几次失去目标的踪迹,于是就知道这是遇到老手了。

有些人打算撤了,但为首的人却不甘心,他长得有些白胖,但眉目中尽是戾气,他看着手底下的人说道:“那可是一万三千块!你们舍得放弃?”

一提起钱,大家立即就又心动起来。

他们这个黄金买卖的生意,虽然经常有人上门来卖黄金,但一口气卖掉三两金子的,少!

他能一口气卖掉三两金子,那么是不是说明他手里还有更多的金子?

如果他们把人找到,不但能够把刚刚给出去的钱重新抢回来,还可以抢到更多的金子!

这是一笔十分划算的生意,因此没人愿意放弃了。

于是他们吆喝了更多的人前去跟踪,并且许诺会分给大家一部分利润。

这街道附近的混混们,都组织起来,一双双利眼在人群中扫过,试图把高明程寻找出来。

然而高明程早就有备而来,他不但换了衣服,摘下帽子和蛤蟆镜,还扛着一袋子货物,朴素又精明的模样,和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小贩差不多。

他隐入人群中,伪装的极好。

但奈何有些扒手,专门针对小贩下手!

众所周知,小贩的身上肯定是有钱的,再加上他们的注意力大多放在生意上,难免有疏忽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一天忙碌赚下来的钱,就得被扒手给扒走了。

高明程正要经过一段拥挤的巷子,突然间他的手猛地探出,于自己的裤兜处抓住一只手来。

那只手细长又灵活,两人擦肩而过时,那只手已经不知不觉探入到高明程的裤兜中了。

若非高明程五感出众,只怕裤兜里的东西就不保了。

偷东西偷到自己头上了,这就不能忍了!

高明程沉下脸,扭头看向扒手。

扒手年纪不大,也就十五六岁左右,他被高明程抓住手的一刹间,脸上闪过惊慌。

但很快,他就扭动身体,试图甩开高明程的钳制,但高明程岂能如他所愿,手依旧抓的紧紧的。

“王哥!”扒手一声呼唤,躲藏在暗处的同伙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