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走回来的伊莎,她拎着那半袋糖炒栗子,怎么说呢,她始终都是一个就算拎着糟乱扫帚,也会看起来十分好看的人。
伊莎在学校时就很美,我和她高中就认识了。
那时,林见意还坐在我前面,整日嘴角讥讽,强装大人,曾说普天之下只有他亲姐姐林见眉,称得上是现实里铁打的美女。但伊莎坐来我旁边后,这话,他没对伊莎宣布过。
我不会形容她的那种好看,但我现在看着那袋糖炒栗子,会怀疑里面装的根本就是需要排号买的定制红丝绒蛋糕,而这糖炒栗子的老式纸袋,只是品牌选择猎奇包装来做的推广营销。
因为她长了一张与红丝绒蛋糕,无比契合的脸。
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审美,降临在女性身上时,多少都染着时代的私心。
但伊莎自信的红唇,不像这个时代的私心,而像这个时代的野心。
伊莎是这个时代里,生机勃勃的人之一,她与这个时代的距离,比我要近得多。
她走来我这边时,好像觉得我本来就该,把她故意不陪我吃关东煮的事忘了,仍与平时一样随和地问我:“之娴,你吃不吃糖炒栗子?”
我就不懂了,她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性格?
她轻而易举地在陌生的地方,闲闲地吃糖炒栗子,与所有人激进爬山的步调都不同。她这种旁若无人的自在,没有多余尴尬的轻松,竟让我哑然失笑。
为什么她还能这么快乐?
秦桉还什么都没和她说吗?
我接过来吃,尽管刚刚被两串关东煮腻到饱,但现在还是吃。我不像她那样对气氛毫无责任心,我知道两人出游,积极回应对方和配合对方,是一种基本的礼貌。
伊莎不怎么对别人礼貌,她最尊重的,只有她自己的事,和她自己的想法。
伊莎说起来:“现在的古镇景区,是个连桂花糕都做不好的美食灾难地,要是关东煮倒做得好吃了,那才是怪吓人的。”
“其实还行。”
“好吧之娴,你在外面吃,总是吃什么都觉得还行。”
你们见过这种人吗?这么无所谓,这么讨厌的。
我说:“是是是,不如你见多识广,我是难得出来见世面,吃什么都觉得好吃。”
墨镜之下的那张白皙面容,露出一些诧异,但温和笑开:“之娴,我是羡慕你,你喜欢发现美,而不喜欢计较丑,你对负面的不留心,你简直是这个时代的圣人。”
你们见过这种人吗?这么夸张的。
我不信,我根本不信。
伊莎总是这样,有时候你觉得她故意,可当你一认真,竟发现她也只是才刚刚认真。你因为她的话把自己推到前面去,她却只觉得是你自己莫名其妙。
她就是这种人,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你们一定没见过这种人,希望你们永远都别遇见。他们是灾难,是时代病。
吃着栗子的时候,我想起来这次旅行是我提起的。
是我找到新工作后,和办公室同事的关系一直处不好。可以说是很差,差到我本来不该去打扰伊莎,可在事情发生后,我蹲在公司洗手间,还是像大学时的我一样,泪流满面地给她打电话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是一个可以救我的人。
如果不是这件事,我几乎都快忘了,虽然当时我们俩去了不同地方的不同大学,但每次我与室友发生矛盾,我也是蹲在学校洗手间,哭着给她打电话。
办公室的事情,是这样的——
我当时也很想不通,本来好心好意,在办公室分巧克力给大家吃。可是有一个退休后,又被公司返聘的会计,在我分巧克力到她工位的时候,突然对我来一句:“都这么胖了,你怎么还吃?”
我只是今早在办公室闲聊时,提过最近体重长了,只这一句。
当时我本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