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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汇报,让她等晚上。应隐刷了几套卷子,到十一点,困得一分钟两个哈欠,才收到他短信说工作上出了点事,现在刚结束,问她是不是睡了。应隐没回,装作自己睡了。后来再没有电联过他。

他们有三个多月没见过了。

见了面,说什么?他有没有看到网上那些言论?是不是跟那些同学一样,不好意思再跟她来往?

睡不着。

一定是这几天睡饱了,所以才会越想越精神。

应隐病了这么多天,头一次下床不是为了上厕所,而是照镜子。她脚步还很虚浮,到了穿衣镜前,看着眼圈乌黑、皮囊浮肿的自己。

和衣睡在沙发的应帆被她吵醒,睁开眼,正瞧见她拍了自己两巴掌。

“拍一拍就消肿了啊?”应帆白她一眼,调侃笑她,掀开毯子起身。

应隐深吸一口气,噘着唇嘟囔:“都怪你。”

应帆给自己倒了杯水,冷不丁问:“你喜欢他啊。”

应隐受了惊般一抖,本能地说:“没有!”

“你很在意在他面前的样子,生病了,不念叨你那个被我棒打鸳鸯的江录繁,反而说手表坏了。”

“我只是有点偶像包袱。”应隐嘴硬道。

“那么说的那些梦话胡话呢?什么‘都是我给你写信,你不给我写’,什么‘你从那些斯坦回来了吗?’,什么埋怨泰晤士报给他安排了那么多工作,成天飞来飞去,什么‘我不信你三十岁’。靓女,你梦里自己一个人把电影演完了。”

“我只是跟他聊得来。”应隐还是很否认:“跟他相处,我觉得放松。他年纪可大了,快四十岁呢,我怎么会喜欢大我这么多的男人?除非我有恋父情结。”

有关父亲的话题,是她和应帆之间的死结,只要提到,话题便终止了。应隐是故意这么说的。

应帆果然放下了脸,将玻璃杯也搁下:“我看你是病好了,你等着,我好好跟你算喝酒的账。”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喝酒了?我只是忽然犯了恋物癖,开始搜集酒瓶子罢了。”应隐摇头晃脑,虽虚弱,但一股子神气。

应帆气死,晃点手指,撂话说:“你别被我抓到。还有,这个商邵也不行,交交朋友算了,多余的你别想。”

她尚未见过商邵,只隔着距离见过背影和侧面。看身段,自然是相当优质的男人。

但应帆不担心应隐对他生情,因为应隐虽天真,却也世故——她分得清好歹,知道命运给她赠予了如何贵重的礼物,要如何把握、如何变现。记者?管你泰晤士报也好,华尔街日报也好,又如何?不过是个一文不名的文人。

应帆没有很把这位记者当一回事,更多的是将他看作一个工具人,一个哄女儿打起精神的工具人。

直到隔了一天,她亲眼见了他。

片场在江南小镇,九月多,下了两场淅淅沥沥的小雨后,天气骤然转凉,又叫人不得不提防着随时杀回来的秋老虎,于是穿衣一事便很为难。应帆泡剧组久了,见惯了工装的职工师傅们,乍一见商邵,只觉得他会穿衣。

其实没穿什么特殊的,不过是一件衬衣,一件对襟系扣开衫,一条西装面料的休闲裤。但应帆是会看细节的人,她首先看他衬衣和开衫的钮扣,继而看他腕骨处露出的那一圈袖口、熨得笔挺的裤线,最后是那双黑色孟克鞋——跨越千里辗转而来,一尘不染。

应帆一眼看穿,他的体面远超她所见过的所有男人。

应帆不是小姑娘,她是见过风浪与无数富商的。一个男人要露富,那很容易,无非一根皮带一块金表而已,要让自己体面得体,却很难。突然一次收拾出来的体面,往往透着局促,在应帆这样的老手面前更是一眼露馅。真正的体面,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