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3 / 3)

边知道吴知府的为人,抓到人当天就去了府城,找了人送礼解决这事。

吴知府背靠大山,这种官员不怕事,他贪财,只要银两给够,就能得到满意的结果。

周老爷挪了一部分进货银两,又找相熟的朋友借了些,挑了个清晨进了府衙大门,昨日刚回来,今日便来了许家,与许及在书房商量了许久。

乔知县也想过给吴知府送礼,但周老爷动作更快。吴知府虽然贪,却不是一个会出尔反尔的人,收了周家的银子,就不会再收乔知县的。也是这样,周老爷才放心地送了礼。

何家去信京城找何大伯也来不及了。

吴知府拿钱办事,答应会尽早处理何家,过不了多少时候就该来了。

在这之前,他们得去县衙闹一闹,走个流程。不经过县衙直接上报,这叫“越诉”,大祁对于“越诉”参照了前朝的规章制度,“凡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笞五十。”①

这五十杖下去,乔知县再做点手脚,周老爷不死也残。

大家都清楚这事最后肯定是吴知府判处,但他们不能被抓到把柄,所以当今要务,他们要尽快告到乔知县那,先免了这个罪名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