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想瞥了一眼她呆呆的模样,余光中是纸面上隽永流畅的花体字迹,她皱眉思索,继而恍然大悟:“全年级有能用法语写情书的人?不会是孟轩吧!”
孟轩是二中文科班的风云人物,几乎每个老师同学都知道这个名字,他的妈妈是话剧演员,精通四门语言,长年出国演出。孟轩的语言天赋继承母亲,小学就能读外文原著。初中开始英语就没下过满分,每次考完试卷都在英语组被老师们轮流欣赏,今年国庆假代表省里去京大参加一个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了,现在还没回来。
李想垂头将手中的纸从头到尾又扫了一遍,果然在末尾发现了一行小字“Mengxuan”
这家伙,竟然写了个英文名,难怪她一开始没注意!
“孟轩的字就算写成甲骨文我都能认出来,肯定是他给你写的情书。”
李想下定义般斩钉截铁道,“没想到这小子竟然喜欢你啊,姜晴。”
孟轩性格外向,没什么架子,男生女生和他关系好的不在少数,但谁都没听说过他跟姜晴有什么暧昧。
姜晴完全忽略了为什么李想这句话的重音在自己的名字上,被一种从天而降的被人暗恋的惊讶且喜悦的心情蒙了头。
她成绩也不赖,英语尤其好,如果理科人的目标是谢今朝,那孟轩就是文科生的指向标和高高飞扬的旗帜。
突然知道自己被这样的人喜欢,还是暗恋,偷偷送情书的这种。
“想一想就刺激好吗!”姜晴咯咯地耸着肩膀偷笑。
秋风卷着泛黄的梧桐叶从她的脚边飘过,一同落下的还有那头少年原本雀跃的心。
谢今朝沉着脸回到宿舍,将门“砰”一声关上,闷声坐在桌前,一言不发。
隋智铭靠着椅背仰头看过去:“朝哥,谁惹你了?对着咱宿舍门发这么大脾气。”
谢今朝紧锁眉头,垂眸盯着手机,突然开口问:“孟轩是不是说今晚约饭来着?”
“啊?”隋智铭被他话题一转,才想起来,道:“不是昨天说好了吗,等他演讲比赛结束就过来找我们。”
“好。”
谢今朝咬牙切齿:“记得约在一个人少的地方。”
隋智铭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为什么?”
“打人!”
谢今朝的拳头攥得啪啪响。
不把孟轩揍成猪头,难解他青梅被拱之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