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的钱包才看到,他把我的信放在钱包,随身携带着。
快乐是会被传染的,连我一贯的坏情绪都一扫而空。
这样的快乐也是短暂的,我们在沙发上缠着对方事,离别的钟声又悄悄来临,因为不舍得分开,他错过了高铁,只能坐顺风车。
送他出门后,我去浴室里洗澡时,看到自己脖子上有一枚小小的红印。
想起从前看过一则新闻,有一对情侣,男生因为种草莓把女生给亲死了。可是先生他亲的时候总是很温柔,一点都不重,大约我皮薄,轻轻一碰就泛了红。
羞得我拍照片骂他。他却笑得开心,“好看的。”
我也觉得好看又恩爱。是以哼哼唧唧,倒也没强烈反对。在四下无人的时候,我小声说了句:“我喜欢你。”一阵南风吹过,带走了我的声音。
确定关系的那天,他不带含糊的就把我公布在朋友圈,完全不需要我提醒,甚至写的话都让人很感动。我一直记得他说希望我们的故事能写成书,他照顾我的地方太多了,所以这个梦想就由我先起笔完成吧。
我说喜欢螺蛳粉,下一次我的手里就会有螺蛳粉,说想吃零食,就会送我一大袋零食。
回去复工的时候他送我一盒甜甜的巧克力,于是我又成了被人羡慕的对象。我开始老老实实上班,和他视频聊天,盼望着下次再见面。
忙碌完一天的工作后,我刚准备睡觉,就看到他发来一个截图,是《做你的男人》的歌词,接着又发来一段语音,是这首歌的清唱片段,说实话,我觉得他唱歌不是很好听,但起码都在调上,而且能记得住这么多歌词真的好厉害。
用来当催眠曲真的不要太好。特别是他还强调“让我做你的男人,二十四小时不睡觉。”感觉好好笑,我当时在想他精力充沛,该不会要把我熬死吧,会不会美其名曰陪我然后硬是三更半夜把我拉到阳台去看星星看月亮吧 。
想想真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