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七章(3 / 3)

人出去。他叫王华,四十来岁,为人沉稳仔细,常年在外行走,轻功一流,会驾车会骑马,日常缝补也没问题,甚至还会点简单的机关医术,简直完美!

既然人已经到手,东西也没什么可收拾的,非明便决定第二天出发,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然后她差点被一群包括林诗音在内的塑料朋友打爆狗头!

卧槽,真的是说走就走啊!出门报仇连声招呼都不打,甚至都不晓得留句遗言什么的,真以为这是出门旅行呢?!

大家被这家伙的操作整的简直窒息,尤其是林诗音,好好一大家闺秀,去送她的时候直接泪洒长亭。

女人多了事情就麻烦,瞅无情铁手多干脆,忙着无名岛,还忙着西夏来使,大军换防的一堆事儿,随便说了句“再见,路上小心”就拜拜。而林诗音加上她的“学生们”,差点儿给她当场表演了一个孟姜女哭倒长城!

知道的,说她们感情深去送行;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要一去不回,这群人提前给她哭坟呢!

尤其是她们还拉着她问,你出门报仇这么大事儿都不告诉我们,是不是不把人当朋友?

非明心里还委屈呢!

这群姑娘们以前大部分都被拘在家里,极少出来走动,即使有个别性格不错,非明欣赏,但很多时候说不到一块去,这咋当朋友?

根本不是瞧不瞧得起的事情!社会制度是这个样子,没道理交个朋友还要强迫啊?就比如冷血,人也不是不好,可一棍子下去打不出个屁,那也交不上朋友啊!

但面对她们的哭声,非明只能违心说:“怎么会呢?自然是把你们当朋友,才不希望你们卷进来,这毕竟是私仇嘛。”

一通安慰,这才终于骑马上路。

非明和王华溜的快,马也是金风细雨楼贡献的好马,一骑绝尘,眨眼间就从地平线上消失不见了。

不过要是她能预知后事,大概又会后悔不迭,宁愿再晚一日出门才好!

林诗音她们刚回到城里,不久后便城门大开,迎军队入城。

鲜花荷包纷纷落下,其中被砸的最多的,是在最前方人左后侧的那个身影。

他前后左右被数个大汉围着,个个胡子一大把,岁数没一个小于三十五。而他二十多岁,一身青衣,长身玉立,气质冷漠高洁,面容俊秀儒雅,便仿佛是万绿从中一点红,引得大街小巷的姑娘媳妇们大声尖叫!

——正是几年前打马游街过的探花郎,后来投笔从戎,在军中做出一番事业的顾大人。

顾惜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