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刻起了疑心。
他突然感觉,今天出来之后,沈清嘉好像认识很多人。
所有的柜姐都认识她,现在后厨的人也认识她。沈清嘉不是京海人,也就是去年才来的京海。
她得是多爱逛街和吃饭,才能认识这么多人?这是不是有些太巧了?
高启盛一时之间想不出来头绪,但是他总觉得不太对劲。就像当初听小虎说胸针的事情一样,很不对劲。
他低头揉了揉眉心,心里的那只钩子仿佛不再痒了,而是深深地往里嵌了一下,变成了流出来的血,和痛。
沈清嘉坐在窗台上,直直盯着柜子里的那把剑。她说不清楚,但总有一些不好的预感。
高启盛已经一个星期不见踪影了。
那天吃完饭后,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阴沉。打电话让保镖来把她接了回去,他自己开车走了。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窗外又开始下雨了。初春时节的雨依然是凉的,一阵风吹来,沈清嘉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
那天出门,终究还是露了马脚的。高启盛意识到,恐怕只是时间问题。
沈清嘉望着那把剑。走到这一步,她所有的牌都已经出完了。只剩下这把剑了。
然而面对高启盛,它也没有太多作用。高启盛是个正当壮年的青年男性,有一众下首和枪。
而自己,只是个学过唱戏花架子的女性。就这一把剑,已经是绝路了。
南方的雨季总是这样,下起来像是不要命一样。满天满地的风雨,吹打着初春一树一树的花。
高启盛今晚一定会来。没有任何依据,但沈清嘉就是有这样的预感。
她走出房间,来到客厅,坐在高启盛常坐的那个沙发上。没有开灯。像以前高启盛等自己一样,等着他。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开了,灌入一室的湿冷。
高启盛没有打伞。从下车到门口几步的路程,浑身已经湿透了。
但即使是湿透了,沈清嘉仍然敏锐地看到,他皮鞋上溅过血的痕迹。那血被雨水一冲晕散开来,在大理石地板上留下淡淡的红色。
高启盛把灯打开,毫不意外地看着沙发正中坐着的沈清嘉。他把几盘录像带摔到沈清嘉面前。
沈清嘉不用看已经知道,是自己以前在办公室录下的唐小虎来强迫自己签字的证据。一直被藏在自己那个半年都没能回去的家里。
看来,这一个星期,高启盛已经把所有的地方都搜检过了。
高启盛并不着急说话。他走到酒柜旁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又倒了一杯,才端着酒慢慢走过来。
他站在沈清嘉面前,遮挡住灯的光线。以这样居高临下的姿态,轻轻开口说,“沈清嘉,你真是太有本事了。”
他的声音永远是带着一丝乖学生的奶声奶气,却又阴森森的,令人不寒而栗。
“这周我见了不少人。有清洁工、洗碗工、服务员、前台、还有建筑工。”
“他们来自建工集团不同的分公司,都是最基层的一线员工,五花八门。”
“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性,就是——认识你。”
高启盛弯下腰,贴近沈清嘉的脸。盯着她,说,“我真的是搞不明白,为什么他们都认识你。”
“而且在他们的描述里,你简直不像是同一个人。”
“年轻的服务员说你和她年龄相仿,也喜欢追星,常来吃饭。”
“年老的清洁工说你是嘴甜孝顺,家里也有老人在做清洁工补贴家用,所以心疼她常去帮忙。”
“中年的建筑工人说是在吃肠粉的早点铺认识的你,有次他女儿因为起太早哭闹,是你帮忙哄好的。你家离那里足足有5公里,但你居然也喜欢去那里吃肠粉。”
“沈清嘉,你是真把我搞糊涂了。我想了很久很久,也不知道你想干什么。我想这些蝼蚁知道什么,他们什么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