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人举刀,劈下,顿时,鲜血四溅。
“杀!不留一个活口!”那黑衣人又说,然后响起阵阵尖叫。
年幼的小玉笔不过七岁,她亲眼见着娘倒下了,二娘和三娘也倒下了,还有大伯,弟弟……
另一边伙强盗见了这阵势,也都受到不小冲击,官差撂下手中的活忙往回赶。
“他娘的,真杀啊?”老八问。
“呵,倒是比咱们还狠的!”苏平说。
“他娘的,呸!”金子狠狠啐了一口,“欺负这些老弱女流算什么本事!”罢了,便冲入厮杀。
“老大怎么了?”老八问苏平。
“管他呢!先上啊!”苏平几乎闪身亦卷入厮杀。
金子一把抱住了小玉笔,然后为此裂了手臂。官差的介入只是雪上加霜,他们原也厌烦了这一些人犯,正好趁此机会狠下杀手将他们除了,然后回家领赏。说起来也实在是讽刺,莫玉笔是强盗从官差手中救出来的。只可惜,十三个人中,只活了他一个。
人与人的交往有时是要看缘份的,金子和莫玉笔就很有缘份,金子喜欢玉笔的坚强,玉笔则崇拜金子的豪爽。
山寨没有名号,只在阿尔金山上。玉笔为它提了名,就叫“金山寨”。一是点明阿尔金山,二则在于叫世人知道,金山寨的大当家就是金子!从此铁马金戈只驰骋于这千古留名的丝绸之路!
一年之后,落草为寇的莫玉笔早已不复当初,血腥杀戮他是司空见惯的,只是亲自动手还差点火候。
金子也是够意思,只在两年后,便叫玉笔做了三当家,二当家是苏平。众人多有不服,金子只一言:“老三认得字读过书,能出谋划策,你们呢?”便再也没了反对之声。莫玉笔坐定了金山寨三当家的位置,只还是一个十一岁的孩童,他所做最多的事也不过是研习那托人买来的史籍兵书。
爱好学习的孩子,只生错做了强盗。
老八和莫玉笔回去山寨,见兄弟们都愁眉苦脸的,天儿太冷了,却没什么买卖可下手,令人心涣散。其实做强盗也是没有假期的。
玉笔见着金子,颔首,作揖。
“大哥,山下不远处有一婴孩儿。”他说。
“哦。”金子只作一应,没了任何指示。
“是个女娃娃。”玉笔又言。
“嗯?”金子示意他讲下去。而这时四周已亮起无数饿狼般的绿眼。
“才几个月大!”玉笔故意放大声音叫,“看到她挺喜庆的。”
“怎么?不是她给咱们带来的晦气么?就在山脚下没人要了,而咱们,正没买卖而慌呢!”金子的声音略显怒气。
玉笔顿了顿,不卑不亢:“大哥,今日我与老八下山去瞧了,有一官队,押着些重货,打听说是官饷,而夜里怕是风雪交加的。都城里来的,没见过这样吓人的天气,他们本就已近筋疲力竭,咱有机可趁。”
“嗯,说下去。”
“小弟以为,三更天下手最好,调虎离山,放火烧驿站!需要的人马也不多。若这事成了,怕是那娃娃带来的福气吧?”
“嗯?”
“大哥莫动气,小弟愿与大哥做一买卖!这事若成了,就带那女娃娃回山寨,咱们养着,而任何人都不许打她的主意!算小弟占了大哥的便宜。而若这事没成,也带那女娃娃回山寨,咱们养着,十六岁嫁于大哥做妾室如何?那就算大哥赚到了。”
金子的脸色一直是沉着的,忽而:“哈哈哈,好你个老三,想救人就直说得了,还给大哥绕那么些弯弯,怎么说你都是要接她来寨里了?哈哈哈,官队?咱们向来不惹,即便有机可趁那后事也是麻烦不断的。这事儿作罢。寨里的粮食、财宝又不是都尽了。至于那女娃娃,带回来就是,咱们养着,所有人都不许动她。养大了给咱们的三当家做媳妇儿!”
“哈哈哈……”
在兄弟们的哄堂大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