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情况,可以让读者和蝙蝠侠一起两眼一黑。
哥谭,雨夜,遮天般的蝙蝠灯与乌云紧密衔接,没有避雨的地方,街上满是烧杀抢劫的混混。
在稻草人下达最后通知之前,大多数市民都已经弃城而去,曾经630万人的哥谭如今再次成为了空城。
“反正就是日常逃离哥谭市。”我吐槽道。
远处传来的警笛声已经被枪械飞驰的声音压过,仅剩的警力完全不够那些反派戏弄的。
我有点后悔自己这身打扮,说是被冻僵的落汤鸡也不为过。
今夜,整个哥谭只能指望一个人来拯救。
作为电脑的主人,一个DC读者用十分钟才搞明白了现在的状况,在我耳边不停分析情况的蝙蝠侠倒是立刻就明白他干了什么糊涂事。
我淋着雨,无助的捏着头:“我不理解,我真的不理解,百特曼你玩我游戏可以,你改我电脑程序什么意思?”
“只是尝试了一些小方法试图获得情报。”
只是?龟龟,看他说的那么轻巧。
“那你自己想回去的方法啊!这里你知道多危险吗?而且我开的是困难模式...不想活了。”
“120%的完成度,你知道故事的走向,如果我们来这的方式和你当时一样……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回去的方法。”
好家伙,这是连我收集度都知道了。
我没法答应的那么果断,“我......不行。”
哥谭唐人街,一位亚裔女子正抱头鼠窜,嘴上还不停的叨叨。
这样的糟糕的状况让路边的混混都不敢靠近,生怕又是什么疯人院出来的狠角色。
原因无他,我在不停的用一张嘴说着两种语气完全不同的话,嘴边还时不时的提起‘蝙蝠’、‘阿卡姆’又或者是今晚的哥谭动乱的参与者们。
是的,根本不是什么伴我左右百特曼,而是挤在我脑子里的臭蝙蝠,是那个与我相识的一年多的那个老朋友。
我都来不及说一句“不义,我梗人回来啦”就察觉到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的偏差。
街道上空无一人,唐人街虽然外表还是那副陈旧的模样,内部却有一条地下还没建好,甚至那家百年卤煮店都还是个唱片店。
躲在角落偷听许久才从混混们口中扣出三个大字:阿卡姆。
是了,没错。
今夕是何年我不知道,却连唐人街都布置了满满的万圣节活动摆设。
我再清楚不过10月31对于这个哥谭和阿卡姆代表了什么,100+个小时的游戏流程不是开玩笑的。
我沉思了许久,终于决定向我身体里的蝙蝠阐述事实:“我猜是因为你改了我的电脑程序,我们才到了另一个世界。开心不?你可以看到另一个死脑筋的你。”
布鲁斯应该比我更迷惑,毕竟我是整个穿过来了,那他的身体呢?
虽然很想训斥蝙蝠,但暂时没那个闲情逸致,“别的都好说,为什么你会在我脑子里?你改程序的时候把自己身体删掉了?”
蝙蝠没回应我的质疑,他不敢妄下评论:“我们先避难,这里太危险。”
作为一个阿卡姆三部曲的老玩家,我比他更清楚地知道接下来的危险,被混混杀掉都是轻松的死法。
一会还有可能会无意间死于某位哥谭人才手里,也许是被满城的恐惧毒气腌入味,又或者让数百辆坦克从身体上碾过去?
我一屁股坐在湿漉漉的台阶上,脑内迅速过了一遍剧情,“如果刚才那个混混说的没错,这个世界的你已经从唐人街带走了艾薇。”
故事已经开始有一阵了。
糟糕的不仅是我对当下情况的失控,更是这次没有任何超能力提示,而周围观察许久的混混已经按耐不住了。
人类最大的恐惧是火力不足,没有超能力我还能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