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区别的。比喻一旦成为哈大家的“包身劳仆”就必须以庄园为家,未经家族掌柜夫人特许只能孤身终老不得婚配,还有“无故不劳作者不施食”和在任何情况下夜不归宿者严惩等。只是食宿条件好一些、相对比较自由一些、人生权利有了一些保障、不会动辄就挨打挨骂而已。娘:虽然有些苛刻的法规是官家定出来的,我们也不得不应付。现在人家都在改变,我们何必墨守成规呢?世道变了我们的观念也要跟着变才是啊!不然、哈大家就“跟不上趟”了!
闺女啊!你说的那些个道理虽然有些我还是不那么明白,但我觉得你说的应该是对的。据你的公爹说:当年的“老狼主”为了筹集到更多的军饷。每打了大胜仗都俘获到大量的战俘,然后将他们押到最前线做那些常人难以承受的艰巨且沉重的工作。直到战俘们被折腾得不成人样就押回来卖给王亲以及“头人”富户做奴隶。所以、当时每年都从前线押回不少年轻男女“战俘”让各大部族的“头人”富户和王亲认领回家做奴隶。
随着仗越大越大、从前线押回来的战俘越来越多,那些“头人”富户和王亲也实在一时间容纳不了那么多了。“老狼主”就把他们没认领完的“战俘”分配给较高级别的军官和地方官员,也就是说、分配给军官和地方官员的“战俘”都是“头人”富户以及王亲们不要的“捡剩货”。尽管是这样、也不是无偿白送的哦!人家是要按“战俘”的数量而不是按质量收取银两的,连那些有伤的也不例外。尽管当时有不少人不那么乐意接纳这些个“战俘”,但狼主摊派下来也很无奈。
由于大多数的奴隶、要么是在战争中被俘获的战俘,要么是被征服的外族部落的族人。老狼主怕这些分散在各个家庭的奴隶随意乱窜滋扰地方,更担心这些被战败或被打败的奴隶怀恨在心,聚集起来密谋伺机造反。所以、他制定了一套奴隶和奴隶的主人都是要严格遵循的“奴隶三不准”的律例。哪三不准啊?就是:1,奴隶不准出现在草原上,因为在广袤的草原上、他们跑了很难追寻得到的。2,奴隶不准在没人看管的情况下出现在街市上,这是担心他们对主人的管制不服,到街市上发泄不满,造成民众不安哦。3,奴隶不准婚配和繁衍,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即处以极刑,这就不用过多解释了,是一条从长远着想订出来的律例,这么做当然是出于防范他们的后代造反喇。另外、还在每个奴隶的左脚踝戴上一个标志着奴隶的脚环。这样、不管是在大街上或者是在野外,官差和牧民一看到左脚踝上有环的人就可抓起来送官治罪了。别以为以上律例只是针对奴隶的,主人也是要遵循的哦,一旦奴隶犯了禁、主人也是要受管治不到位的处罚的。虽然主人对奴隶有生杀的权利,但没有放走或赶走奴隶、任由奴隶在外游荡的权利。当然、对主人的处罚只是交足银两领回奴隶即可。哈大家管治“包身劳扑”的规矩也是为避免触犯官非而制定的。
当初、你曾祖公爹看到领养奴隶还要遵守那么多的法规、就对狼主派来使节说:我们哈大家族祖祖辈辈都没养过奴隶,我哈大家又不像人家世世代代“养惯奴隶”的王亲“头人”那样有一个有着众多作坊适合奴隶干活的大庄园。我家的小庄园只够供家人栖息而已,里面没有任何适合奴隶干的活,不许让他们到野外,岂不是到牧场放牧都不行?那要些人来干嘛?还是请使节大人别分派奴隶给我了。
使节听你曾祖公爹这么说沉思了一下觉得也是啊!难道让那些庄园里没有作坊可供奴隶劳作的人家把奴隶领回家享清福不成?但他想了想、还有一大群瘦骨嶙峋的奴隶没分摊下去呢!虽然那些都是“头人”王亲们挑剩的,但也可换回不少银子的啊!你不要、他不要,完不成筹款任务回去怎么向狼主交差?于是、为了能顺利地将剩下的战俘摊派掉,使节对你曾祖公爹说:只要你肯保证分配到你名下的奴隶不会跑出你名下属地以外,我可以不给他们戴脚环,并把奴隶改成“包身劳仆”。除了这一条以外、其他的律例我就不敢改了。哦——!我都差点忘记了给你说了,这个是不包括夜晚的哦,如有发现夜宿旷野的“包身劳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