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1 / 3)

“砰!”干净利落的枪声在空气之中传得很远,而丧尸是一种对声音、气味都十分敏|感的怪物,因此很快就引来了躁动的小群丧尸们,夜翼灵巧的在废墟之中穿行着,手上的卡里棍每扔出去一次总能准确击中丧尸的脑袋,棍中蕴藏的电流将丧尸电的在短短几秒内丧失了行动能力。

这短短的几秒钟就是克敌的瞬间,洛克希的身手比起夜翼没有那么灵动,但两个人配合的默契无间,下一秒少女就已经松开枪支,手里足有小臂长的匕首准确捅入丧尸的后颈,朝着脑袋的方向那么一剜,轻轻松松就抠了枚晶核出来。

失去的晶核的丧尸就像是被断掉了电源的机器,摇摇晃晃的倒在了地上,迎来了永恒的死亡,而洛克希挑出来的晶核则被她用匕首一挑,直接送进工具包里。

这样的工具包几乎都是一次性的,从脑袋中掏出来的晶核带着丧尸污黑的血以及灰白色的脑浆,虽然不是通过撕咬基本没有传染性,但她可不会冒着这样的危险。

工具包要几个有几个,阿尔弗雷德都会替她准备好。

“你是哥谭人吧?”在把这一小群丧尸收拾了之后,天色已经很暗了,毕竟他们出门的时候就是傍晚,全靠两人艺高人胆大、加上这里距离酒店实际上算不得很远,抬起头就能看见金碧辉煌的建筑物高耸入云,像是回家的灯塔指引着他们行进的方向。

洛克希恍惚间开了口,她已经有点记不得上次跟人这么自在的开口聊天是什么时候了,阿尔弗雷德除外。

她以前……她以前,应该是一个很健谈的女孩子,就读中城高中的时候还有不少男生喜欢,天天在她的柜子里塞情书,那个时候她还有两个最要好的朋友,但末日降临之后,除了一开始通讯还没断的那几天能联系上其中一个,另一个却是一点音讯都没有了。

如果不是变成丧尸了、或是死了,那就是跟她爸爸一样,消失了。

她以前很爱说话的。

“我吗?”迪克有些诧异,主要是没想到洛克希会主动开口跟他聊天,虽然在刚被布鲁斯带回韦恩庄园的时候,所有人都在感叹洛克希的自来熟以及社交悍匪属性,“是啊,不过成年之后我就经常呆在布鲁德海文了。”

“为什么?离家出走?”洛克希有些好奇,至于为什么会这么问,是因为她家里也有一个人曾经离家出走跑到布鲁德海文去。

实际上从哥谭去布鲁德海文的人非常多,但思念总是会在不经意的角落唤醒不应该被提起的记忆,就比如现在,洛克希忽然想起了迪克。

“恩……”迪克沉吟了一下,目前警告他不准将自己的身份暴露给洛克希的声音还没有响起,代表他现在想要讲述【夜翼】故事这件事是可行的,只要不把夜翼跟里查德·格雷森是同一个人联系到一起,那么就没问题。

这是默许他钻漏洞?这系统到底想要做什么?

“这是一段有点长的故事,在我刚成为超级英雄的时候,我还不叫作夜翼。”这段故事似乎终于引起了洛克希的兴趣,两个人朝着酒店方向行走的时候,她终于舍得侧过头给他一个眼神。

“你知道罗宾吗?”

“蝙蝠侠的助手。”女孩眨眨眼,湛蓝色的瞳孔望向夜翼,在几秒内的沉默之后终于反应了过来,“你是指……那现在那个罗宾呢?”

“现在已经是第四代罗宾了,你不会以为我这么高了还能穿得进那套制服吧?”迪克微笑着开口,暗搓搓的鄙视了一下小弟的身高,虽然他在达米安那个年纪也差不多,但他现在就有鄙视的资本!

“我还以为罗宾跟蝙蝠侠一样是什么长生种……”洛克希嘟嘟囔囔的说道,“他不是蝙蝠侠的血仆什么的吗?”

“……你这是吃了几个斯蒂芬妮·梅尔[1]?”他吐槽道,“我们都是普通人类!”

这点暴露也在系统的允许范围内,但当迪克还想再暗搓搓的说些什么时,属于他的声音又不合时宜的响起。

【你不能暴露身份。】

‘知道了,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