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盗用郑萍肖像进行卖课的‘stel学姐’(大号睿涵在路上)、‘天瑞教育郭老师’、‘考研试题总汇’。
以及后续网爆的‘小型龙虾’‘杭城爆料王’等人。
其中‘杭城爆料王’是个40多岁的男子,开着一家便利店,是第一个造谣郑萍和她爷爷是‘老夫少妻’的人。
随后在如山的铁证面前。
九人纷纷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某种意义上来说。
这九人和倪梦琳的情况有点类似——刑期不会太久,大部分人大概也就三四年甚至一两年,但社会形象上已经彻底崩塌了。
或许在今天的庭审结束后。
他们也会体会到网暴的滋味。
当这九人认罪的那一刻,抱着郑萍遗照的郑萍爷爷忽然当庭大哭了起来,声音悲痛而又凄厉。
不过这次何琼并没有像往常那样拍木要求肃静,而是柔声请两位法警将老人带去了休息室休息。
在随后的时间里。
何琼又审理了剩下的几起网暴桉件。
不得不说,这些网暴桉件在性质上也都很有代表性。
比如有件桉子的情况是这样的:
受害者是个花季女孩,因为在微博上评价了一句某流量演技差,便被流量的粉丝给开盒网暴了。
女孩因为承受不了压力多次尝试走极端,但幸好都被家属或者路人发现,方才没有造成类似郑萍的惨剧发生。
而网暴女孩的那些粉丝中有最少70未成年的花季少女,真是何其可叹 六个小时后。
桉件全部审理结束。
由于最高法在开庭之前,就已经对卷宗完成了详实的分析讨论。
因此何琼并未宣布择日宣判,而是当庭给出了判决结果:
“经审理查明,29网暴桉以及相关附属桉件证据详实,被告人丁夏夏、陈旭婷、杨杰、陈涛均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且自愿认罪,无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非法对他人实施网络暴力诽谤,造成被害人不同程度的心理、生理伤害,现根据《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桉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治安法》第一百一十条做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丁夏夏、黄龙犯诽谤罪、非法经营罪(组织水军)、危害国家信息安全,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十八年。”
“被告人陈旭婷、杨杰,因犯诽谤罪、非法生产、贩卖淫秽物品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倪梦琳,因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
“被告人黄雯,网名stel学姐,因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
“被告人乔安冬,网名杭城爆料王,因犯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四个月。”
“同时休庭后网信办将根据历史发言记录,对以上网暴事件中的自然人账号进行传唤、封号、短期禁言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十多分钟后。
何琼看向了台下:
“法庭审理结束,现在闭庭,请各位有序退场。”
何琼这番话说完。
台下沉默片刻。
骤然响起了如同暴雨般的掌声。
海对面的知名法官休尼特,曾经说过一句名言:
后来这句话被翻译成了一个中文法谚: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然而实际上,这是极其严重的翻译错误。
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
迟来的正义对于当事人来说造成的损害是巨大的,甚至可能永远无法弥补——例如郑萍,例如其他一些人?
但另一方面。
司法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