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大呼小叫很快引起了屋内的佩珀的注意。
托尼这会儿已经去到了地心世界,他将基多拉的身体组织带了过去,似乎是想要研究研究基多拉的神奇之处。而凯则去了海底,都不在纽约。
佩珀走出来,就注意到远处蝙蝠的标志。
“蝙蝠侠?”这是佩珀第一反应。
毕竟蝙蝠侠的标志就是蝙蝠,虽然和这个蝙蝠标志有所区别,但并不大。
“这是蝙蝠侠的标志么?”彼得激动的问道。
彼得是蝙蝠侠的粉丝…嗯,这家伙在这一点上非常的‘花心’,他崇拜很多超级英雄,比如托尼,就是他的偶像之一,因为彼得也是科技宅,而且非常的有天赋。托尼也很喜欢这个小迷弟。
还有史蒂夫·罗杰斯,这不奇怪,美国大多数男孩子都喜欢美国队长。
当然,他最崇拜的就是蝙蝠侠。
因为蝙蝠侠一直都坚持不杀原则,这也是彼得最喜欢蝙蝠侠的一点。对了,夜魔侠也坚持不杀原则…只不过夜魔侠没蝙蝠侠帅,也没蝙蝠侠能打…
对男孩子来说,能打是第一位,帅是第二位,结果夜魔侠在这两项上都完败!
“不过,我记得蝙蝠侠的标志和这个有点不一样。难道蝙蝠侠的标志改版了?不对啊!为什么我不知道?”
作为超级粉丝,彼得为数不多的零花钱都买了蝙蝠侠的周边,对于蝙蝠侠的任何一点点讯息都了如指掌。哦,对了,这里要说一句,那些蝙蝠侠的周边严格来说都是违法的。
因为都没得到蝙蝠侠的授权。
另外有许多私人公司和个人都在抢注蝙蝠侠的商标…资本社会嘛,这么做不丢人。反正蝙蝠侠的商标和肖像权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很多人都宣称自己拥有蝙蝠侠的商标,然后各种打官司。
最搞笑的是,这些官司,没一个和蝙蝠侠关系的…
当然,也不是没人拿着所谓的蝙蝠侠授权招摇撞骗的,只是没人信而已。
最后在一连串的商标争夺中,拥有宇宙最强法务部的迪士尼获得了胜利,宣称他们才拥有蝙蝠侠商标的所有权…结果第二天,迪士尼就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首先是斯塔克集团和韦恩集团在资本市场上对迪士尼展开狙击,然后政府方面也开始找迪士尼麻烦,接着蝙蝠侠的粉丝开始抗议。
看到如此局面很多迪士尼的竞争对手,立刻开始了围攻。
一时间,迪士尼居然人人喊打了。
一连串打击下,迪士尼只能认怂。
他们又不傻,自然知道是因为什么才会变成这样。
没办法,他们只能发出公告,宣布放弃对蝙蝠侠版权的独有权,让其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任何公司都可以用。
这也造成了,蝙蝠侠的周边到处都是,有便宜有贵的…彼得自然只能买便宜的。
“不会是蝙蝠侠。”佩珀和蝙蝠侠有过接触,蝙蝠侠曾经救过她,那还是在奥巴代亚企图杀死托尼的那次,她被战斗余波波及,差点从斯塔克原总部大楼掉下去,是蝙蝠侠救了她。
但接触也仅限于成。
蝙蝠侠太神秘了。
可托尼见过蝙蝠侠很多次,所以佩珀也跟着熟悉了蝙蝠侠。
知道蝙蝠侠的行事作风。
像这种大模大样的搞出这种动静,应该不是蝙蝠侠。
对方好像在引起注意。
难道是挑衅?
然后佩珀很快想到了斯库鲁人!
他们难道想要引出蝙蝠侠,然后抓住他?
可…这么拙劣的手法蝙蝠侠怎么可能中计么?
“佩珀小姐,您的意思是,是那群外星人想要把蝙蝠侠引出来,然后将他抓住?”彼得对偶像的安危还是很在意的,但随即一想,觉得不对劲:“可是真的是那群外星人…他们敢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要知道这里可是纽约,韦恩先生和斯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