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去,开玩笑再晚一点,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人呢!
凯一挥手,重案组的同事立刻端着自动步枪上去对那些士兵进行了缴械。
士兵一脸懵逼,来真的?
当然是真的!
凯挑了挑眉毛,一群重案组警察立刻举起了枪口。
于是大兵们只能缴枪。
开玩笑,跟着凯混了这么长时间,这帮重案组的人其他的或许没学会,骄兵悍将倒是学的十层十。目中无人简直是家常便饭,甚至连洛杉矶本地警局都对西区的那群混蛋不爽了,这帮人实在太蛮横了。
没凯的本事,可把凯的那种臭脾气倒是学到手了。
对于凯,洛杉矶警界,就没有不服气的。别人能打,能办案,关键是胆子出奇的大,到现在,联邦执法机构,除了cia,就没他没怼过的。这也算了,关键是他每次都怼赢了。
这就很牛皮了。
总之,一群重案组的警察居然把美军的武器给缴了,这特么的也算是奇观了。
之后,凯他们一群警察就冲进了校园,一边疏散人员,一边组织防线,再怎么样也不能绿巨人跑出去,虽然这么做效果可能不大,但总比没有好。
而且,凯也已经准备好了马甲。
凯自己带着一把x109,准备找一栋建筑物,占据有利地形,进行狙击支援。
x109,号称世界上威力最大的狙击枪,其口径为25毫米,以恐怖的破坏力而闻名,经测试,可在射程二千米内精准击毁各种高价值的军事目标,有效射程内轻松击穿5厘米厚的钢板;其发射威力跟大炮有一拼,因此有着肩射炮的绰号;在未来的战场上,有可能靠一把狙击步枪就可以阻止或者击毁装甲队的攻击,但是该步枪后坐力极大而且枪体十分沉重(重量209公斤),加上射击时会产生较大的声音和枪焰,因此,它威力巨大的同时,持枪者暴露的风险也同样巨大。
当然这个缺点在这里不算什么。
可不等凯找到合适的地点,就看到两架武装直升机在自己头上盘旋。上面传来一个粗暴的声音。
“封锁现场,谁都不准离开!pd,我命令你们立刻封锁现场!任何人不准离开。这里由我全权接管!重复!这里完全由我接管,执行命令!!!”
可惜谁都懒得搭理他,自顾自疏散群众,建立防线。
看到自己的命令无人遵守,罗斯快气炸了,自从被凯打掉蛋蛋之后,或许是为了维持自己的男子气概,罗斯比以前更加蛮横无理,稍微一点点事,都能把他点炸。现在的他,倒是让很多人恐惧。
“喂!谁是你们的指挥官!谁允许你们瞎搞的?你们必须听命令!”
不得不说,光看外表,罗斯的确很唬人,标准的白人精英长相,消瘦但精干,一头白发剪的很整齐,气势很足。
丹有点被唬住,没有硬抗。但他也没有怂,直接指了指从另一边走来的凯。
“那就是我们的长官,你有什么对他说。”
凯看到丹的表现,没好气的瞪他一眼:“怂死你算了!真特么没用!”
丹撇了撇嘴,毕竟不是谁都有凯的胆子的。
早在听到凯声音的时候,罗斯就感觉不妙,一扭头,果然,真的是这个混蛋。
而凯则一脸残联的笑容。
“看看是谁?哦!这不是我们的罗斯将军吗?怎么你个白痴还没被军队踢出去?现在军方都这么博爱了吗?连一个弱智变性人也收留?”
罗斯眼睛顿时就红了,嗯,这不是要哭了。而是被气的气血上头。
他这辈子说实话没怎么经历过什么屈辱,毕竟出身好。可人生中最刻骨铭心的屈辱却都是眼前这个男人带给他的。
“凯!”罗斯咬牙切齿的说出了这个名字。
可凯却陡然收起了笑容。
“白痴!你又一次被捕了!杂种!”凯直接拔出了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