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章(2 / 4)

“在乡下要照顾好自己,生产队里只要是不除名就行,人口粮咱有钱买的。”

一个大姑娘在家,就算是还在当知青,婚事没个眉目,但问起来的人还不少。

虽说没有在姐姐前面成婚的道理,但也结婚也不是一下子就能成的事,闺女的年纪也摆在这里,这样好的年纪,要是被乡下的农活苦到身子,那日子也难过的。

陈柚将钱捏得紧紧的。

终于。

她也听到了这句话。

这样的话,都快成了乡下人对知青的印象。

花钱偷粮的。

花钱也叫偷,是因为他们没干什么活。城里人买粮食还要粮票,知青挂在他们队里,在队里买口粮是平价,但是到了外头买卖粮食价格要翻倍不止。

虽说这样的交易是不被允许的,但钱粮交易的事,私下确实有人在做,这会儿一斤粮票要抵得上两毛钱,比供销社的米价要高。

可不就是翻倍不止。

知青做事不积极,买粮食到是最积极的。知青会说自己吃的是自己的口粮,但实际上若是没有他们,这些粮食会变成社员们的工分粮。

所以那些不怎么干活的知青,花钱买口粮会被一些社员说成花钱偷口粮。

知青们也不服,他们本来是城里户口,在城里每个月就是分粮食的。

他们觉着自己也没占到什么便宜,反而是吃了苦的。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陈柚当初不跟他们说理,因着陈柚是余钱户,跟“花钱偷粮食”没什么关系。

她不仅有口粮,还能分到工粮。

社员夸陈柚,陈柚是谦虚的。

扪心自问,如果家中给她寄钱,让她当“花钱偷粮”的,她还会成为余钱户?

一年到头整到的工分总价值,还不如父母两个人加起来的月工资高。

对知青来说,生产队的粮食确实便宜,就算在城里家里条件不怎么样,给孩子寄买粮食的钱那也是有的。因为孩子还没下乡的时候,就是要花钱买粮食的。

四五十块钱就能够解决一个知青在乡下的口粮,这对社员来说是一年的大半收入,对城里人来说是一个月的,或者一个半月的收入。

“嗯”

郭春雅听见闺女有些哽塞的声音,也湿了眼眶。后天闺女就要离家,这些钱本来是要那天再给的,又担心到时慌慌乱乱给忘了。

再说五十块钱也不是小数目,就是给了陈柚,她也不知道放在哪里更合适。现在把钱给了,闺女还有收拾行李的机会。

陈柚花了一会儿思考钱放在哪里安全,这样多的钱放在鞋子里都担心鞋子被踩掉。冬天的衣服多,今晚连夜在衣服里逢个内袋,将大张的钱票放在口袋里,就不担心钱丢掉。

五十块钱对陈柚来说是一笔巨款。

在乡下三年,陈柚并没有攒到多少钱。前两年稍有结余都填补进那间茅草屋的修修补补中,到了下乡的第三年,才算是收入大于支出。

下乡三年,家里给她的现金笼统是五十五块八毛。

有四十五块钱是后来寄的,十块八毛是下乡那年带去的生活费。

这一次回家,从家里得到的现金赶得上在乡下三年。

陈柚家里头给她寄钱算少的,四十五块钱分了九次寄。

她知道的情况是,去年,每个月李丽芳家里头都会给李丽芳寄五块钱。每月五块钱,是家里头给孩子寄过来的口粮钱。有这样五块钱,上不上工都有钱买口粮。

一些知青还能收到父母寄过去的赣省粮票,不过那还是少数,毕竟城里人的粮食是定量供应的。

知青在乡下过得怎么样,还得看父母寄来的东西多少。

郭春雅又拿出几张粮票和毛票:“后天你就要去赣省,这粮票给你路上买点吃的,是沪市的粮票只能沪市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