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颜卿抬头,入目的是一张清朗如画的脸,脸上有污,透着病态的苍白,发丝微微有些凌乱,但也难以掩饰此人身上清雅出尘的气质。
长衫玉立,气质如竹。
这是盛颜卿看到男人时心头闪过的形容词,是一个和云止俊俏到具有攻击性的长相完全不同的人,他更像是君子,又不似盛惊鸿那般儒雅,眼中带有淡淡的温和之气。
“卿卿,好久不见。”
男人态度熟稔,抬起手似乎下意识想要去摸摸盛颜卿的头顶,抬到一半才想起盛颜卿如今的身份,于是自然下落拍了拍盛颜卿的肩膀,眉眼含笑。
“瑾……哥哥……”
无意识的,盛颜卿脱口而出,男人的脸和记忆深处的一张脸逐渐重合。
那是原身的记忆,养父母给原身定了一场亲事,就是面前的这个男人,时瑾,原身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邻家大哥哥。
如果不是原身被盛家寻回,养父母又病故,她本该是时瑾的妻子。
这不是令盛颜卿怔住的原因,她怔住是因为时瑾和她在穿书之前养的一只丧尸长的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时,那只丧尸脸是青的。
她行走于末世时闲来无聊,随手绑了一只帅气
的丧尸,那时世界上早就没有正常的活物了,她能养的宠物除了蜘蛛蟑螂就只剩下丧尸了。
索性对方长的符合她的审美,就养了下来,偶尔喂喂对方番茄汁,也养了大半年。
她还给它取了一个帅气的名字。
帅比。
除了对方总想啃了她外,堪称宠主尽欢。
如果不是后来她实在想死,她觉得她能和帅气丧尸过一辈子。
盛颜卿从未想过有一天会见到这张脸含着温和的笑意同她说话,她眨了眨眼,一时没反应过来。
“怎么傻了?”时瑾挑眉。
是时瑾,不是她的大帅比。
盛颜卿回过神来,拍开时瑾的手,皱眉道:“傻了也是被你撞的,离我这么近做什么,你不是上京赶考了,如何会出现在这里?”
时瑾在半年前就上京赶考了,期间两人一直有书信往来,后来她回到盛家,两人就断了联系,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时瑾。
时瑾放下手,笑容依旧是温和的,对于自己的青梅竹马,他向来不吝啬夸奖。
“卿卿反应的比平时快多了,我来合同县是因为家中亲戚在此,奉父母之命前来探望,不想遇到这种事,被困在了这里。”
盛颜卿挑了挑眉,时
瑾这番话说的滴水不漏,仿佛他出现在这里真的只是巧合而已。
她胡乱的点了点头,敷衍道:“原来如此,那你命还挺大的,困在这里这么久都没死。”
时瑾:“?”
他还想说什么,盛颜卿已经越过他,理直气壮的冲梁尚喊道:“别愣着了,我的帐篷被人搬走了,我晚上睡哪儿?”
她昨夜睡的帐篷还是从别人那里挤出来的一顶,这里是重症区,帐篷本来就不够用,她一个没染病的人在这里行走已经是胆大包天了,自然不能在跟疫民们住在一起。
那她就真的是找死了。
要不她以天为被,地为席?
盛颜卿抬头看着阴沉沉的天,估计老天爷会拿眼泪拍死她。
“住我的吧。”
时瑾开口,温声道:“我染了病,和其他人挤一挤无妨的。”
“时……”盛颜卿一时不知该怎么称呼时瑾,但她向来不内耗自己,只发疯创死别人,于是只别扭了一下,就接着开口道:“算了,我占着你的也不好。”
时瑾想说自己没关系的,卿卿总归是个女孩子,他应该照顾,话还没开口,他就看见盛颜卿对着梁尚笑出了一朵花。
梁尚直觉不好。
下一秒——
“梁大人,我睡你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