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时。
成蟜在冯劫离开之后,又睡了个回笼觉,才终于迟迟醒来。
“马车分离,马匹交付骑兵,车架毁掉烧饭。”
他跳下马车,指使为自己驾车的士兵找人把马车毁了,目光在四周扫了一圈,除了巡逻的士卒,其他的将士们,就算是停下来休息,也全都甲胄不离身,兵器不离手,问道:“李斯在哪儿?”
“在那个土坡后面。”士卒指向不远处。
成蟜拍拍对方的肩膀,鼓励了一句:“辛苦了,做完这些赶紧吃饭休息一下。”
“诺!”
成蟜知道了李斯的位置,不急着找过去,反而绕了远路,钻进了士兵窝里,仿佛是下来视察的大领导,满脸写着平易近人。
“兄弟们,吃了吗?”
“公子,吃了!”
“不是,我吃了,是你们吃了。”
...
“兄弟们,吃的什么?”
“麦饭,菜汤...”
“公子,额们午时吃了饭,晚上是不是就不吃了?”
“晚上也吃,公子我带兵的本事没有,但是管饭的能力还是有一些的,作战期间,只要不影响你们杀敌立功,咱们天天三顿饭。”
“公子,军粮都是有数的,额们吃了三顿,那别处的弟兄岂不是要少吃一口饭,怕是要饿日塌咧,能愿意吗?”
“那肯定不愿意,但他们吃不上三顿饭,怪他们的将军不去找大王要粮,怪不得咱们头上。”
“他们不是王弟,大王可不惯着。”
“哈哈哈,那我就不管了...”
...
“哟,给家里写信呢?”
成蟜来到一棵树下,树干上拴着一匹战马,马上系着飘逸的丝带。
树根处坐着个与普通士兵,穿着大不相同的士卒。
他将手中的刀片和木板揣进怀里,慌忙在站了起来,拱手道:“禀公子,家里婆娘生了,托让带话,让我给取个名。”
成蟜摆摆手,让他坐下,伸手摸着战马的鬃毛,触及脖子下系着的丝带。
“簪袅?”
“是,此战再斩两个敌军首级,就能升为不更了。”
成蟜有些不可思议,回头看去,那人有些拘谨,憨厚地笑着,说道:“升了不更,娃就能免更卒。”
话说着容易,做着可是难如登天。
就这簪袅,恐怕也是九死一生换来的,放在现代军队里,这就是百战老兵,妥妥的兵王。
活着的不更,应该就是普通人一生的巅峰了。
想要迈入大夫,成为贵族,那就需要家中几代人打仗,爵位累积。
就算是困难,也还是有些希望的。
成蟜没理由打消士卒的积极性,鼓励道:“不更再进一步,就是大夫,到那时,你就是名副其实的贵族了。”
“不更就值了,到时候我战死后,爵位就能传给娃,娃再打仗,就能做大夫。”
那名簪袅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
不知为何,成蟜看着这样的笑容, 觉得心有千斤石,压的他难受。
一个父亲,一个秦兵,为了孩子,为了后代,是抱着必死之心上的战场。
就为了,他眼中那很渺茫,很渺茫的希望。
几代人的努力,就为了成为最底层的贵族。
而这,天下各国,除了秦国,其他的国家,都没有。
就算是有过,也是昙花一现,维持了很短的时间,就坚持不下去了。
让平民,甚至是曾经的奴隶成为贵族,与自己平起平坐,同室饮乐,那些老贵族们,可不愿意。
成蟜不由得想起了张养浩的那句诗: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公子,能不能请你帮忙?给娃取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