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液的原酿,能轻而易举地搅得人头晕目眩。
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凯都与酒堪称天作之合。
由此推测,他选择酒馆为第一落脚点的概率远胜其他。
这一次东尽是睁眼走进去的。
不在同一件事栽第一个跟头的他在进去的瞬间,就在心底读起了秒来。但凡哪个方向他没读到足够的秒数,警惕心拉满的他就会立即察觉。
所以他一进去就发现了酒馆角落顶着黑发黑眼,又换了个面具戴的凯。
在东尽踏进来的那一刹那,正漫不经心地听着诗人吟唱的凯若有所感地看了过去。
然后这位狂欢之神便略微推开了下半张脸的面具,勾起薄唇对他比了个口型道:
“——这是第一次。”!, ,887805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