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萨思是第一次见到会飞的恐龙。
它们翼展数米, 喙如尖刺,翅骨粗大,爪似铁钩。就是……看上去没多少能吃的肉。
大概是为了方便飞行, 它们长得有棱有角、体量颇轻, 实则力气极大, 能轻松带飞重物,比如那几个摔出直升机的倒霉蛋。
余光瞥见, 其中一个倒霉蛋似乎是西蒙。
但她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 没有折返相救的意思,不熟。
再者,都到了这档口, “人本位”的原则将不再适用于努布拉岛的生存环境,而是该由“物竞天择”占据上风。
大自然的竞争对每一个生命都很公平,是死是活全靠运气,是饱是饥全凭本事。她不会无缘无故干涉翼龙狩猎,就像翼龙别想从她嘴里讨到好处。
要是放在平日,她多少得研究一下翼龙, 顺便思考怎么捕食它们比较容易得手。
可今天不行, 她一个地上跑的跟它们一群天上飞的挤进了一个赛道,在结果未出之前分不了输赢。
快点,再快点!
实践出真知,阿萨思意识到会飞的速度比会跑的快,因为它们一路上鲜少遇到障碍。
并且,它们只需俯冲就能对她出手,她却不能飞到空中对它们进行反击。
有够憋屈的!为了活命,为了变强,她学会了狩猎和伪装, 学会了游泳和隐藏,可飞行怎么学?这是她跨不过去的基因门槛!
无法,她只能埋头苦追,速度越来越快。不多时,她越过了大半翼龙,逐渐超前。
行进途中,她居然又遇到了那两个命大的少年。
他们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车,光秃秃的也没加个盖,正马力全开地驶向人多的地方。
一见她追在车后,他们吓得小脸惨白,再瞥见与她一道飞来的翼龙,两人瞳孔地震,几乎害怕得要碎掉了。
“扎克,快!”
“快不了了!”
他们喊破了喉咙,破车也快不起来,而她一声未出已经与他们的车子并肩。两人面无人色,满以为要命丧龙嘴——可她对斤两不多的肉不感兴趣,更何况他们还是让她倒胃口的人类。
阿萨思打了个不屑的响鼻,喷了两人一身鼻涕。而后在他们发懵的注视下,一个大跨步越过车身,全速超越翼龙,只留给他们一个黄尘滚滚的背影。
两人傻了。
扎克拍打方向盘:“我没看错吧,它那是不屑?我都开成赛车了居然被一只恐龙鄙视嘲笑?它还不如吃了我!”
青少年的自尊心持续破防。
格雷喃喃道:“不是错觉,它好像真的不吃人……哦不!扎克!”他大喊起来,“是翼龙!翼龙追上来了,快!”
于是,人类的黄沙路上出了一道绝景。
大型恐龙在前跑,一辆版本老旧的游客车在后面追。尘土飞扬,遮天蔽日,然后被一群空中来客打散、全落进森林里,把浓绿覆成了姜黄。
不知跑了多久,阿萨思看到了一座墙,门上有标语,而墙头站着两个端着枪的人。
直觉告诉她,到了!
*
如果说空中单位的前进是悄无声息、适合突袭,那么陆地单位的进发就是声势浩大、重在提醒。
自从二十年前恐龙初问世,人类就明白了一个常识。
诸如霸王龙、南方巨兽龙、棘龙等大吨位的恐龙前进时,地面会传来震感,水面会激起涟漪,空间中更是会响起隆隆声,像是在倾听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快……
此时也是一样。
炎炎烈日下,部分游客听见了“隆隆”巨响,像鼓点般密集,还愈发近了。大地在震动,搁在桌上的水杯泛起了涟漪,又溅起了水花。
桌面倾覆,人立不稳,正当游客们察觉不对、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时,就听中心广播开到了最大音量,吐出一句让人心惊胆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