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的手,也不能够说:“我在梦里经常见到你。”
可以说,程萍对刘傻子的印象坏到极致,她认为,刘傻子就是一个色狼,而且是精神不正常的色狼。
沈明贵之所以于程萍很熟悉,因为沈明贵的大伯是华师大中文系教授,原来是程萍的老师,他在大伯家里,见过程萍。他在企业是宣传干事,经常投点稿件,才华不高,就经常来找程萍帮忙指点,进步很快,居然进入报社广告部,负责广告文字的修改,偶尔也写些相关的报道。再说沈明贵这个人显得帅气,穿戴十分讲究,秃顶不多的头发,却梳理得齐齐整整。而且,谈天说地,十分博学,还十分幽默,他暗恋程萍,知道走不到一起去,就认程萍是干妹妹,而程萍呢,看在恩师的面子上,也默认沈明贵是干哥哥。
而穿戴不整的刘傻子,头发虽然黑黝黝的,却乱得像一堆荒草。黑色皮鞋上面的油不打,经常带着黄色的泥土,裤腿习惯一只裤脚卷起,一只裤脚放下。而有洁癖的程萍,上过厕所,都要洗几分钟的手,能够看得惯刘傻子才怪。刘傻子刚才抓住自己的手,那么大的劲,差点让自己纤细的手指头受伤,还说一些让人作呕的话。
沈明贵呢,与程萍谈话十分随意,他们无意当中谈到刘傻子,嫉妒刘傻子的沈明贵,写不过刘傻子,打不过刘傻子,说不过刘傻子,看见刘傻子出类拔萃的趋势,羡慕嫉妒恨的情绪都有。所以,在程萍面前说:“那是一个不修边幅的色狼。”这样,让程萍对刘傻子误会越来越深。尤其是沈明贵说到刘傻子的爱情婚姻时,语言刻薄地讽刺:“刘傻子想谈恋爱想疯了,尽做傻得冒烟的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