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安静,寂静。
秦月不知道怎么形容此刻自己的心情,更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苏牧,他家没有灯,而且是因为怕费电,沉思良久终于得出四字总结,一朵奇葩。
黑暗中脚步声响起,片刻后,橘黄色的灯光在卧室内洒向客厅,黑暗的客厅终于有了些微弱的光线。
秦月有些不习惯站在黑暗中,黑暗,让她很没有安全感,顺着光线找到自己那支白色的手提箱,犹豫了片刻来到苏牧的卧室,见苏牧背对着自己正在收拾东西,秦月再次陷入沉思。
秦月觉得苏牧的背影也很熟悉,比他英俊的脸还要熟悉,就隐藏在自己的脑海深处,可就是想不出究竟在哪里见过。
“只有这个台灯。”苏牧知道秦月在自己身后,“刚才应该把你家里的灯也拆了。”
秦月嘴巴抽了抽,忍住想咬人的冲动,抬起手提箱说道,“两把枪,你要不要检查一下。”
苏牧停下手上的工作,转过身看向表情认真的秦月,皱眉问道,“枪给了我,你不怕我伤害你?”
秦月微微摇头,“如果你有坏心思,以你的身手,我有枪也没用吧?”
“你很聪明。”苏牧眉头几乎拧成了一个川子,秦月的回答让他很不满意,“但是,你的思维方式错了,如果我有坏心思,把枪牢牢握在你自己手中,才是你唯一的机会,你不该就这样轻易的放弃!”
秦月脑中闪过一道白光,飞快思考苏牧说过的每一个字,良久,俏脸有些哀伤的说道,“你说的对,我不该轻易放弃自己。”
苏牧眉头舒展,秦月的确很聪明,有些事情一点就通,接过手提箱放在桌上,打开后两只被保存极为良好的手枪出现在眼前,一支为纯黑色,一支为银色。
银色手枪是常见的史密斯女士手枪,因外观优美,便于携带,深受广大女士喜爱。
苏牧看向那支黑色的手枪,目光逐渐温柔,忍不住伸手轻轻抚摸,就像面对亲密的恋人,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爱意。
“咆哮。”苏牧喃喃出声。
除了周倚天,秦月排斥任何人碰这把黑色的手枪,因为这是爸爸的遗物,有一次在射击训练基地,武朝阳对这把枪产生了好奇,未经秦月的同意,碰了这把手枪,甚至还试了枪,秦月当时就发了火,场面一度陷入尴尬。
武朝阳,是周倚天的男朋友,与秦月的关系也算亲近,但即便如此,也不行。
秦月皱眉,这支黑色手枪极为神秘,找过很多精通枪械的人鉴定过,都不知道其出处,见苏牧的神态,忍不住出声,“这是爸爸留给我的,你认识这支手枪?”
“我知道,这把手枪的名字叫做咆哮。”苏牧轻轻拿起黑色手枪,拉动手枪套筒,然后在秦月眼花缭乱的目光中,将整支手枪瞬间分解为一个个零件。
苏牧细心检查每一个部件,然后满意的点了点头,“保养的很好,”
秦月自然知道保养的很好,拿到这把手枪后,基本没怎么用过,并且会定期找专业的人进行保养,看着散落满桌的零件有些不悦的看向苏牧,心中腹诽,“我让你检查一下,又没让你拆!咆哮?好奇怪的名字。”
苏牧打开一盒子弹,将子弹缓缓推入弹夹,整个弹夹15发子弹全部装满,甚至枪管里都装入一颗子弹,然后又在秦月眼花缭乱的目光中将手枪恢复如初。
秦月有些震惊,拆解手枪快也就算了,可装枪依然能这么快着实让她有些难以置信,她见过周倚天装枪,周倚天装枪的速度也很快,但依然无法和苏牧相比。
“以后手枪要时刻保持子弹上膛,但要关闭保险,防止走火。”苏牧将咆哮放在桌上,又拿起那支银色的手枪,“史密斯女士手枪,你的腕力不够,这支更适合你。”
“你都没见我用过,怎么知道我腕力不够?”秦月表情惊讶。
苏牧摇头失笑,将银色手枪子弹装满后递给秦月,“咆哮和寻常的手枪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