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姐宁可孤雌繁殖都不会要我。草了,老子有那么差劲吗?”
“孤雌繁殖?亏他想得出来。踏马的,越想越生气,最好是哪天趁他走夜路套个麻烦敲他几闷棍才好呢。”
“别急,我帮你找机会。”
“难,他身边那个邹城跟个哈巴狗似的甩不掉。”
“简单,那二百五是个色胚,上次看到卡拉OK新来的妞儿,撬了他老子的保险柜,豪掷千金就为了换美人一笑,差点被他老子敲断狗腿。”
“你的意思是,用美人计?”
“对啊。朱欢,你就牺牲一下,到时候就说介绍对象,把你妹妹骗出来,怎么样?”
“你踏马的,算计到我家乐乐头上来了?”
“装什么啊,你小时候哪次犯事儿了不是栽赃到了她身上,我到现在都记得,你妈那次连扇她十个大嘴巴子,脸肿了一个礼拜都没消,课也没去上。”
“那是我还小,不懂事儿,这事不行,有损名节,万一邹城真的对乐乐做了什么,我亏死了。”
“你亏什么?”
“你说呢?”
“哦……我知道了,你是嫌弃邹城做不了家里的主,拿不出多少彩礼钱吧?”
“算是吧。”
“你小子,我就说呢,你装什么兄友妹恭啊。这事你倒是不用担心,只要邹城真的把乐乐给糟蹋了,你就去闹,闹急眼了他肯定找贺梦笙借钱。贺梦笙有钱啊,又仗义,他对他身边那几个狗腿子好得不得了。”
“你确定能行?”朱欢还是有点犹豫。
对方一拍他的肩膀,说道:“我办事,你放心,准能万无一失。”
“那好吧。辛苦你了。”
两人密谋完,可算是换了个话题,一边嫌弃贺梦笙写的剧本恶俗狗血,一边又羡慕人家一个剧本就赚那么多钱。
说来说去,不过是红眼病发作,见不得别人比自己日子好过。
不一会,雨停了,两人勾肩搭背地离开了书店。
陆雪绵自始至终没听出来朱欢的狐朋狗友是谁。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这人今天肯定在咖啡馆。
她仔细回忆了一下,宁汉卿带过来的那七八个人里头没有这个声音的。
倒是当时她回头盯着沈清笑的时候,那群排队点单的人里头,似乎有个这样的声音。
但是那些人都背对着她,她也分不清是哪一个。
不过现在,她倒是记住了这个人的穿着——上身是一件橘色的背心,露出晒得黢黑的膀子,下身则是一条大裤衩子,花里胡哨花花绿绿的,脚上则踩着人字拖。
也不对啊,当时的那群人里头没有这个扮相的。
正纳闷呢,陆雪绵绕过他们待过的那一排书架,看到了落在凳子上的一件蓝色条纹衬衫,以及一条黑色喇叭裤。
她大概知道怎么回事了,估计是去咖啡馆相亲的时候要注意形象,所以才穿了衬衫和喇叭裤,离开后嫌热,加上下雨之前闷得慌,就把衬衫脱了,又换下了喇叭裤。
只是,那么一条大裤衩子穿在喇叭裤里头不难受吗?
她不理解。
犹豫了一下,她还是拎起衬衫和裤子的一角,嫌弃地提到了柜台那边。
“老板,这是我朋友落下来的衣服,我拿走了,等会他要是过来,你就跟他说是朱欢拿的,让他去朱欢家里找。对了,我租一套碟片,还有,这个有原著小说吗?给我看看,我也要租一套。”陆雪绵这么做是有目的的。
等会那个人要是来找裤子,她肯定没办法守株待兔,因为她要上班了。
不如骗他说是朱欢拿走了,让他跟朱欢扯皮去。
一来,这衣服料子不错,不像是便宜货,他肯定会要朱欢还他,毕竟便宜货怎么可能穿来相亲呢;二来,她也算是拖延时间,到时候朱欢不认,肯定会来找老板的麻烦,她也应该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