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凉的湿意,带着皂角的味道,贴上来时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有些暖,有些凉,随着这个拥抱,长孙焘的气息一下子便无孔不入地包裹着她。
陆明瑜转过脑袋往回望,可见他白皙完美的颈项,目光下移,是他那被热水烫红的肌肤,再下移,是尽管布满伤痕,但依旧壮实可观的胸膛。
陆明瑜脑袋“嗡”的一下,瞬间浮现两个字——勾引。
没错,是勾引。
长孙焘每天除了上上朝,处理处理公务以外,便一门心思地在她面前努力施展魅力。
比如说赶走一堆丫鬟,然后光着膀子练剑,练出一身汗,便跑到她面前晃。
比如说,故意穿着薄薄的衣裳,坐在灯下凝神写字,露出好看的手腕。
比如说穿着仙飘飘的袍子,修长如玉的指骨握
着一卷书,用他那低沉而又有磁性的声音,将那圣贤书给读出来。
又比如说现在,就差没在脸上写“宠我吧”几个大字。
为了得到宠爱,长孙焘简直无所不用其极,手段实在令人发指。
沉稳、儒雅、刚毅、威武……长孙焘就像只千年老狐狸,每天都在切换各种风格,总之就是努力施展魅惑。
陆明瑜大概能猜出这书里是怎样一番脸红心跳的内容,书还没打开,她便心跳加速,桃腮泛红。
“想什么呢?”忽然,长孙焘把下巴搁在她肩膀,在她耳边轻声道,“怎么脸都红了?”
低沉好听的嗓音,芳香馥郁的味道,轻轻拂过耳畔的气息。
陆明瑜的身子,一下便紧紧地绷了起来:“没、没……你往我耳朵吹气,有些痒。”
长孙焘仿佛看穿了她,低声揶揄:“我还以为你在想什么羞羞的事,想得耳根都红了。”
陆明瑜伸手推开他越凑越近的唇:“真的很痒。”
长孙焘没有再继续,修长的手指挑开书的封皮:“来,我们一起看,一起学,然后再一起试。”
看什么?学什么?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