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免觉得惋惜。但是她那时的观念里一直认为,女子是不能降低自己的身价的,谈,就要光明正大地谈;分,就要干脆利落地分。明知对方有对象还百般纠缠,念念不忘,实为下贱。当然,这些只是听当地人的传言。
“嗯,应是感觉无路可走了才寻的短见。”这两则故事倒是比她做生意还有趣了多些。
“所以说,你住金贝旅馆302房间真是‘女中豪杰’呀!之前外来的人都说睡到半夜能看到一男一女,吓得差点醒不过来要求老板换房间的,你这……哎我这样坏人生意真是不太好。”客人也意识到自己的嘴说得停不下来了,但也是出于好心。
原来一老头和那女的是“常住居民”呀!每来一个就吓走一个,难不成人死后就真的会被困在临死前的地方去不到别处吗?
“你这么一说我就知道了,谢谢你啊,我现在已经搬到二楼去了。只是觉得吵。”
她没有讲做梦被梦里的两个“嫌人精”折腾了一晚上睡不着觉的事,醒来只是觉得这房间不干净,但其中的渊源当然她是不知道的。
客人叹道:“还好还好。也许你们做这个的真的不怕这些个东西,我们是怕的,多吓人啊!”一个大男人说出这种话来让人忍俊不禁。也看得出当地人对这旅舍的忌讳。
怎么不怕呢?是人应该都会怕的吧?不怕,郑先生只知这些都是谋生糊口的东西,更何况是这些无厘头的渣渣们。她觉得恶心的是,金贝旅舍的老板明显就知道这两个事故的,不然不会送到二楼就不往上送,也不会问她哪里的格局有问题,却来欺负她一个残疾的、女流之辈。
气得郑先生一路上棍子敲得闷重,回到店里就退了房。临走前想骂一句“死过人的房间怎么还给我住!”但转念一想,40块的二楼单间房也住了这么些天,突然找不出理由来了。她也深知孤身一人出门在外得“夹紧尾巴做人”的道理。
“外婆,那后来呢?后来你回来了没有什么不适吧?”我曾问过她。
“离了那地方后来我就去了别的地方了,没有立马回家乡呢。没什么不适的,和这种东西打交道,怕,不就成别人笑柄了。”
哦对,那时她才十八岁,还未婚嫁呢!但,这胆子也忒大了吧?若换作我,早就换个酒店或者换处地方了,哪里还会续住一个礼拜呢!
“那你一个人走来走去的,车子又是怎么坐的,年轻时没少吃苦头吧?”
外婆从不回答我她是怎么到处游走的,我只知她能自己烧饭、自己洗衣服、自己铺床……好像一切都习以为常了。难不成长了个“天眼”?
“谋生而已,金钱压死人。”
哦原来脾气大、有个性的郑先生曾也为金钱苦恼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