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就怕沈梦岚摔了,就她那一米六的小身板,要是摔雪里,光找人就挺费劲。
索性沈梦岚此人一如既往地狗,这么会功夫儿,据他目测,挪动的距离绝对不超过十米。
他赶紧迈腿过去扶住他,俩人谁都没说话,走到了吴叔家门口。
吴叔家的日子显然不错,光听发电机的声音就知道绝对不止一台,程明上前一步按下了门铃,没一会儿便有一个穿着黑色长款羽绒服的男人出来开门。
他也没有说话,显然吴叔知道是他们来了。
一进门,热气扑面而来,屋子里灯火通明,客厅里坐着六个高壮的男人,应该是吴叔的保镖。
俩人现在门口脱了两件外套,才算是喘上了气。
“老板在书房,跟我来。”男人也脱掉了外套,带着他们就往里面走。
俩人跟着走了一会儿,程明感慨,吴叔是真富豪啊,这装修,没有一两千万下不来吧?
“老板,他们来了。”男人在一扇实木双开大门前停下,打开门站在门口说道。
吴叔的声音很快传了出来:“岚岚来了?快进来吧。”
男人回头对他们点了点头,就走了。
程明率先走了进去,书房很大,一侧是正面墙的书柜,书柜前放着一张实木办公桌,另一侧是客厅,放着沙发和茶桌,还有一个壁炉。
吴叔就坐在茶桌前:“来来来,刚泡好的茶,听你爸说你喜欢喝普洱,刚好。”
“吴叔好。”沈梦岚乖巧的喊道。
程明也跟着喊了一声:“吴叔。”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吴叔,结婚的时候可能见过,但是人太多了他不记得了,上一次买油,也是吴叔的员工出面交接的。
俩人在茶桌边坐下,吴叔夹了两杯茶盏放到他们面前,程明也没有客气,直接端起来一饮而尽。
微烫的茶水,刚好驱散一下体内的寒气,程明不懂茶,不过也能喝出来,这普洱应该很贵,唇齿留香,回味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