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老板把自习室装修好后,只要在家接单就好,他应该是雇佣了写字楼里的保洁大姐,保洁大姐每天中午的时候会来到自习室,帮大家换下饮水机的水,收拾一下卫生间,再清理一下垃圾,简单擦灰也就完事了,全程也就二十分钟。
当天晚上我开始收拾自己那点东西,趁着还在酒店住,把该洗的能洗的衣物洗个遍,因为没办法甩干,厚一点的外衣洗干净以后,用酒店提供的大毛巾,裹着湿漉漉的衣服用力的拧干,水全都吸到干毛巾上了,再把衣服挂在空调出风口下面,估计到明天退房的时候应该就都能晾干了。
第二天一早起来我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行李箱的一侧放着自己暂时用不到的厚衣服。一薄一厚两件羽绒服,被我压的扁扁的,把里面的空气尽力排空,装进买羽绒服时自带的收纳袋里。
两条保暖裤,一条加绒外裤,两件卫衣,一件毛衣,三双厚袜子,一条围巾依次的叠起来卷成卷,放进了行李箱里。还有一双冬天穿的马丁靴,鞋底套上酒店的浴帽,外面再用一个塑料袋包起来,找着空隙插放在了厚厚的衣服中间。
行李箱的另一侧放着现在穿的薄衣服。一条连衣裙、三件T恤、一条牛仔裤、一条麻料长裤、一长一短两条运动裤。外加三条内裤,三双薄薄的袜子,两件换洗的运动内衣。一套穿旧了的T恤运动裤当作睡衣。还有一件薄薄的防晒衣。
另一个收纳袋里是我的生活用品,旅行的牙刷桶,里面放着牙刷牙膏和洗面奶,一条毛巾,一瓶保湿乳液,一个防晒霜,还有一把梳子。退房之前,我准备把酒店提供的牙刷带走,这个一次性的牙刷看起来质量不错,应该可以用一段时间。
行李箱剩下的空间里还放着我的电吹风,常年随身携带的一个保温杯,还有一些纸巾、卫生巾、口罩、雨伞,以及我必备的经期止痛药。
为什么连逃跑的过程我都带着电吹风呢,是因为我有一个怪癖,就是我很讨厌潮湿。我宁愿选择干燥,我也不喜欢在潮乎乎的环境里生活,所以每次出门在外,我都会带着我的电吹风,这样即便有东西是潮乎乎的,我用电吹风吹一吹,就可以最大程度上抵御我厌恶的潮湿。
我的双肩包里背着我所有的证件,平板电脑,手机的充电线、充电宝。
这些东西便是我全部的家当了。
第二天一早我醒来的很早,也许是要开启崭新的生活了,大脑有点兴奋,更是因为我要早早的把行李箱带到自习室,毕竟我要常驻自习室这件事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大白天的拎着行李箱去自习室简直太过招摇。
简单梳洗了一下我就拎着行李箱出发了,但是我并没有急着退房,毕竟离中午十二点之前还有半天的时间,我是不能浪费的。
早晨六点多的街道,刚刚有了点热闹的意思,人并不多。写字楼里除了一楼睡眼惺忪的保安人员外,静悄悄的空无一人。我按开自习室的密码锁,来到自己的座位前打量了一番,就这么看着心里都开心,在未来的日子这个小天地就属于我了。
打开那个赠送的备用储物柜,把行李箱和目前用不到的东西放进去,另一个储物柜作为日常用品的放置。备用的储物柜就是一个空空的柜子,里面没有隔板,可以正好塞下行李箱。正常的储物柜中间有一个隔板,把小小的空间分为上下两层,正好一层可以放置换洗的衣物,另一层放一些洗漱用品。
我把自己的水杯放在了座位上,这样座位再也不是空荡荡的了,小小的水杯宣誓了座位的主权,二十几岁的我竟然在那一刻,冒出了孩子般天真的想象。
我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环视着这个阳光已经开始照进的自习室,感叹着原来生活可以如此简单美好,哪怕什么都不做就在这发呆也是开心的。
就在这时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我要去试试那个沙发躺起来是不是舒服,白天是不可能在那躺着了,正好现在没人。
这个沙发不是那种弹簧的软软的沙发,是质感偏硬的布艺沙发,我又很喜欢睡偏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