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自己是有多无能。
最主要的是这样的事情他们也不敢闹得太狠,让外人知道了,肯定要戳他们脊梁骨的。
她也并非是不顾亲情,不孝顺的人,只是父母从未想过靠自己努力打拼来给儿子一个好的未来,看到她能赚钱后,就一直打她的主意,这如何叫她不心寒。
这世上哪有什么无条件的爱,父母都不爱她,不替她考虑,她为何要掏心掏肺地为他们?
有时候她想,弟弟被他们这样养大,对他自己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的确是躺着就有人补贴,可习惯了躺着,一辈子也不能发挥自己的潜力,奋斗出自己的一片天地,这一身的潜力不是浪费了吗?难道一辈子就只为了喝姐姐的血?仰仗别人过活?
这些话她想得多了,就开始释然,好处她弟弟的确得到很多,可她弟弟也被父母毁了,无论是心性,还是能力。
应一切缘,关照自己的情绪,随缘起缘灭,现在她就是这样的心态。
“我去找几本相关的书看看,先找找灵感。”许雯说道。
叶予初笑笑,随她去了。许雯通常是需要别人定好框架后,她自己负责某一块儿时能够有出乎意料的灵感,让她来从头开始写,那是不可能的。
将笔记本掏出来,插好电,叶予初就开始设定框架和主要人物。
她的写作习惯是但凡有点灵感,甚至没有灵感,也先写了再说,只有开始行动,想法才会一个接一个的出来。
题目暂定为《摄人心魄的眼睛》,围绕一个送鬼师的眼睛来写。捉鬼师是一个心宽体胖的女孩,一双眼睛水灵灵的,是唯一叫人难忘的地方,这双眼睛能够看到鬼的过去,通过对过去的解读,找到孤魂野鬼游荡世间的理由,送他们离开。
熊玲玲想来想去,还是决定跟着好友一起走,便也跟着许雯一起找书看去了,两人从未看过鬼故事,要写,那也太为难人了。
“小初,你就开始啦?”熊玲玲接了五本书回来,就见叶予初已经写了好几页,吃惊不已。
“嗯,突然来了灵感。”叶予初头也不抬道,手不停地跳跃着,像是舞动的精灵。
熊玲玲定了定心,也坐下来,开始看书,她拿了本《聊斋志异》,开始翻看,旁边放着本子,手里拿着笔,准备随时做笔记。有个行动派的好友就是有这个好处,看到她行动果断,自己也会被感染。
许雯见好友都开始做事,耸耸肩,去给自己三人泡了花茶,嘴里含着一颗果糖,戴上耳机听歌,才开始有一下每一下地看书。
这一坐就是一个早上,等到肚子饥肠辘辘,几人才收拾东西前往市中心的西餐厅吃东西,叶予初点了个鸡排,许雯和熊玲玲点了牛排,正在等的时候,就见一个男孩走过来道,“哎,又碰到你们了,早上我就坐在你们那桌一起看书,中午一起吃吧,我就一个人,有点无聊。”
叶予初打量了一下男孩,男孩个子挺高,一米八的大男生杵在那里,打扮也潮,帅气得很,服务生都在往这边张望,叶予初无可无不可地道,“行啊,坐吧。”
男孩欣喜了一瞬,便收起表情,介绍自己,“我是宁高的学生,叫董洋,你们呢?”
“实验小学。”许雯道。
“才小学吗?几年级?”男孩有一瞬间的凝滞,实在是叶予初几个个子很高,看着又比较干练,他还以为是初三的呢。
“六年级。”
男孩舒了一口气,好在不是四五年级,六年级还说得过去,是吧?
闲聊几句,叶予初大概知道这家伙是啥情况了,估计就是看上熊玲玲了,熊玲玲不算特别美,但胜在皮肤好,又有种忧郁的气质,很戳一些外向男孩的心。无论是聊什么,董洋总是询问熊玲玲的意见,有意无意地拉她进来。
许雯这个大马哈都看出来了,朝熊玲玲使了个眼色,瞬间让熊玲玲脸红起来。
一顿饭吃得还算开心,董洋是个话匣子,说话又有趣,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