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春耕之前,把家里的地租给别人种,一年够交公粮就行。 外面的天地广阔,赚钱的路子更是多不胜数,留在乡下,那么几代人都难跨越阶层了。 如今在兴安岭,还有一个小学,可以供附近村子的小孩读到三年级,但等90年代后期,连这个小学都会没有,你留在村里的话,到时候自家小孩都没得书读,或者要走很远的路,到镇里去读。 教育、医疗等资源会逐渐集中到城市里,因此,进城是大势所趋。 高壮是他的好兄弟,他不能自己发达,却不管兄弟,得在社会腾飞之际,拉上兄弟一把。 高明程在县里又待了两三天,就决定回高家村去了。 由于服装店的高端定位,注定店里的生意不会很忙,再加上多了一个邓婉婉在,高明程就算不在这里,也能够安心。 整个县里的人,都知道这家服装店是高局的侄子开的,所以一般人是没胆量过来找麻烦,且晚上还有高明里这个男人在。 高明程开着自家拖拉机回村时,黄大志也请到了假,买了厚礼,骑着警局的自行车去女方家去了。 不过女方家在邓家乡所属的一个小村子里,因此两人倒是没有在路上碰到。 这个村子发展的一般,不算很穷,并且这里盛产板栗,进村后,能够到处看到板栗树。 这会儿板栗树的叶子还没有长出来,光秃秃的,不那么好看。 上次有媒人带着,这次是自己一个人来的,黄大志的心里还有些小紧张。 女方家住在一座矮小的竹山下方,这里的地势还算不错,因为山下就有一口自然形成的泉水井,并且有多余的井水在旁边汇聚成一个小水池,在春夏雨水多时,这个小水池的水都是满的,可以就近在这里洗衣服洗澡,省事很多。 这边的人家,很多都没有砌围墙,黄大志相看的这家,自然也没有砌围墙,隔着一座竹山,就能够隐约看到他们家的情况。 房子坐落在竹山底下,有所好处,但也有所坏处,夏天时,这里很凉快,冬天时,这里却会很冷。 黄大志过来时,他的相看对象正坐在门前缝补衣服,圆簸箕里放着好几件衣服,还放着一些碎布。 她根据衣服的颜色和样式,挑选着合适的碎布,然后仔细的缝补上。 常言道,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里,几乎没几个人没穿过打补丁的衣服。 尤其是兄弟姐妹多的人家,那么老大还有可能穿上新衣服,底下的弟弟妹妹,就没得新衣服穿了,都是捡大的旧衣服穿。 刺啦! 突然,她也许是手重了,底下的布料竟然发出一声轻响裂开了,这是布料已经朽了,没法再穿了。 哎,她一声叹息,满脸的无奈。 她妈是84年没的,所以倒是赶上了分田到户,他们家人口多,田地自然也多,但家里孩子多,劳力少,所以日子也不好过,再加上去年天干,地里的粮食减产,如今家里就更没多少钱了。 弟弟妹妹们,都好几年没有新衣服穿了。 突然,她的眼帘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闯入,她呆住了,随即认出那是谁来,脸颊微微泛红。 但她做惯了农活,皮肤偏黑,这点晕红并不明显。 黄大志也有些紧张和害羞,但这会儿大家办事,还是很直来直往的,所以他直接说明了来意。 “呃,我爸在地里,我去喊他回来。”她红着脸,慌忙把手里的东西一放,就快步走了。 黄大志被留在这里,一时间更加尴尬了。 他也不敢贸然到别人屋子里,只站在外面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