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记在弟弟的名下,不是为了方便自己之后娶妻生子,而是他突然想到,弟弟也是需要一个孩子的。 弟弟自己残疾,那么自然不会嫌弃另外一个残疾的孩子,兔唇虽然会影响面容,但不影响行动,等孩子大些了,也能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等到弟弟老了,孩子还能够赡养弟弟。 如此一想,黄大志迫切的想给弟弟领养一个孩子了! 反正会把刚出生的孩子抛弃的父母,就不配称为父母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