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 “这是微型冲锋枪的子弹,你从哪里弄到的?你要这种子弹做什么?你还有什么事情是瞒着我的?”高国兵一连三问,刚刚还觉得高明程这个人踏实,结果就露出狐狸尾巴了! 那把微型冲锋枪是高明程的战利品,枪是好枪,就是子弹有些少,不够用,所以他才把主意打到高国兵的身上,想让他出面给自己弄些子弹来。 高明程说道:“叔,我说在山里捡到一把枪,你信吗?” 高国兵冷笑一声:“不信。” 高明程摊手,说道:“不信就算了!” 这赖皮的模样,令高国兵牙痒。 就在这时,有人敲响了门,紧接着小张推门而入,说道:“高局,差不多到时间该走了。” 接下来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因此高国兵只是瞪了高明程一眼,不再审问他了,如今他也想开了,谁没有点自己的小秘密呢? 只要高明程做事靠谱,不留把柄,那就没什么大事。 他把子弹还给高明程,叮嘱道:“等我弄到了再给你,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事,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 “哎!好呢,我办事,叔放心!”高明程笑着,心情挺不错的。 既然高国兵马上要去县委那边开会,高明程也就顺势告辞了。 他在警局这边看到了黄大志,就询问了一下他的伤势以及近况。 黄大志表示他的伤早已经好了,至于近况嘛,那就是很好! 因为他是侦破黄金走私案的关键人物之一,因此高国兵给他记了一功,之后是会有奖励发放的,据说是一笔奖金。 “明程,你说我要不要把户口迁到城里来?”黄大志拉着高明程走到角落处,把自己最近纠结的事情问了出来。 现在这会儿,是城市户口吃香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绞尽脑汁把户口往城里迁。 从六十年代起,城市户口就比农村户口吃香多了,城市户口是有诸多好处的,而农村户口不但没有那些好处,还得交公粮。 就是现在,不但要交公粮,还有继例等零零散散的钱要交,一年辛苦忙碌下来,落到自己口袋里的粮食和钱都不多。 高明程没急着给建议,而是看向黄大志问道:“你是怎么想的?” 黄大志说道:“宋哥和我说,如果我把户口迁过来的话,只要有钱,就可以拿下一块地皮砌房子,从此以后,我就是城里人了。” 说到城里人三个字时,他声音激动,双眼放光。 试问,这个时候哪个农村人不想成为城里人呢? 哪怕有个城里亲戚,都会觉得脸面有光的很。 高明程想到黄大志手里的那些金子,就明白黄大志真正的心意了,于是他说道:“迁吧!你现在是协警,但以后是有转正机会的,把户口迁到城里,那样会更好些。” 黄大志本就倾向于迁户口了,只是没有下定决心,听到高明程这么说,他立刻就下定决心了。 迁户口这种事情,对于普通人来说,那是极难的! 但对于有权势的人来说,那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如今黄大志在警局混的风生水起,人缘极好,而户籍科也是属于警局管理的,他想要迁户口,那就是极其容易的一件事了。 和黄大志说了一会儿话后,高明程就在小宋的指引下,去了运输公司,他带着高明万来的,如果回去前不去见见高明万,看看他的情况,那就说不过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