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饭自然是格外的丰盛,吃过饭后,大家又聚在一起聊天,直到下午三点左右,高明程才带着许多美准备告辞回去了。 临走前,赵冬梅拿了几样东西出来,将之递给高明程,有几包点心,还有两瓶酒。 赵冬梅说道:“这些是其他人送给你国兵叔的,东西太多,家里也吃不完,你们带些回去吃。” 高国兵则说道:“这酒是四特酒,味道挺不错,你拿去喝一瓶,也给伱爸送一瓶过去,让他也尝尝外面卖的酒,看和自己蒸的酒,有什么不一样。” “哎,好的。”高明程应下,然后在高国兵两口子的目送下,离开了。 自行车就停放在楼下的院子里,高明程骑车,许多美坐在后面,手里抱着一只小奶狗。 他没有直接回高家村,而是去了一趟书店,买了四大名著,这四本书经久不衰,适合一直看。 买好书后,这才往高家村而去,途径军岭时,高明程对许多美说道:“你先骑车回去,我去找个人。” 许多美也没有多问,应了一声,只是她骑车的话,就不好抱着小奶狗了,于是把小奶狗递给高明程抱着。 高明程抱着小奶狗无奈一笑,朝黄大志家走去。 现在已经快五点了,不过天色还比较亮,在军岭的田地里,有村民们耕种忙碌的身影。 黄大志也在地里干活,正在给甜瓜地锄草,今年他种了一亩甜瓜和一亩西瓜,等成熟后,正好就放在军岭老集上卖。 “大志!”高明程站在田埂上,远远地叫了一声。 “哎。”黄大志应着,回头朝高明程看去,看见高明程时,他脸上就习惯性露出笑容来。 如今的黄大志,穿着没有多少变化,但气色好了不少,人也长了一些肉了,看上去也算是相貌堂堂了。 高明程暗自点头,现在黄大志的个人形象,以及精气神,都已经达到合格线了。 “大志,最近过得怎么样?”高明程没急着说出来意,而是先拉家常般的聊了聊。 黄大志放下锄头,朝田埂这边走来,笑着说道:“还行,高明程,我上回去了一趟县里的集市,你猜我捡到多少钱了?” 不等高明程说话,黄大志已经迫不及待的伸出三个手指头来,激动的说道:“我捡到三块钱!集市上人多,难免有不小心掉了钱的,我在那溜达一圈,就看到地上有钱!” 自从黄大志捡过几回钱后,他就把自己的特殊能力用在捡钱上了,军岭虽然每隔几天,就有一个集日,但军岭的集市毕竟小,人也少,再说了,村民们对钱财极为看重,是很少会丢钱的。 因此黄大志就把目光放在县里,上回家里恰好要买一样东西,是县里才有卖的,于是他就去了一趟县里,结果就捡到三块钱了。 这对于总是只捡到一两毛钱的黄大志来说,简直是天降横财! 高明程忍不住笑了,感觉黄大志的世界开始变得奇奇怪怪起来。 “恭喜啊!现在有一个能够让你到县里做事的机会,你去不去?”高明程说道。 黄大志本能的点头,说道:“去啊!” 他以为是像上次一样,高明程又要喊他去做什么事情。 他觉得跟着高明程做事不会吃亏,还能够增长见识,因此很是乐意。 但当高明程说是让他去警局当协警时,黄大志原本轻松的表情,就瞬间变了。 他又开始变得胆怯畏缩起来,嗫嚅般的说道:“我……我小学都没有毕业……字都没有认全。” 看到黄大志竟然又变成胆怯畏缩的样子,高明程只觉得无语,他拍了拍黄大志的肩膀,鼓励道:“常言道活到老,学到老,你可以慢慢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