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调换了一下,双方换着带。 那户人家之所以把儿子给出去,一来是他家已经有了儿子,二来是家里穷,罗小华的亲生爸妈是给了一笔钱的。 夸张一点的说,罗小华本来是千金小姐,但后面却沦落为奴婢了。生活条件的落差极大。 罗小华还是四五岁后,才知道自己的身世,因为她亲爸妈家把调换过去的男娃给养死了,于是她的养父母在家里哭了一场。 但很快的,罗小华的亲爸妈就生了一个儿子出来,那个儿子就是罗小华的亲弟弟,也就是高明程的亲舅舅。 但是呢,双方来往的极少。 罗小华之所以不想通知那个弟弟过来,就是因为在她十来岁时,养父母去世,她和哥哥只能在村子附近乞讨,后面饿的不行了,还去找了她亲爸妈,但每次都只得到一点点的食物而已。 所以罗小华心里对这个弟弟,是心怀怨恨的。 高明程不管罗小华是怎么想的,反正把事情办好,不让别人找到说嘴的地方就行。 第二天,高明程就出发前去通知两个舅舅了。 成舅舅就在隔壁村,倒也近,但他是入赘的,所以日子过得挺一般。 石门村在另外一个乡,离高家村有点距离,普通人要走上两三个小时,高明程嘛,跑起来还是很快的。 石门村的舅舅家日子过得不错,他们承包了一大片的山头,山上种满了柑橘、柚子、葡萄和柿子树,每年都能够卖上一笔钱。 当然了,这些东西,罗小华家的几个孩子,是没能吃上几口的。 说是亲姐弟,但彼此间并没有什么感情。 高明程对这位舅舅的感情也淡,就这么通知了一声,舅舅应了声,算是知道了,根本没请高明程这位外甥进屋里坐坐,也没给一杯茶喝。 双方走了个过场,高明程就走了。 第二天中午,两个舅舅如约前来,高远见已经不去铁路上做事了,他年纪大了,吃不消。 他最近开始接单蒸酒了,秋冬两季帮人蒸酒,也能够赚上一千多呢。 今天他没有出去做事,特意留在家里陪客。 厨房,大铁锅里炖了半锅的肉,汤水翻滚,肉香四溢。 灶膛里的火燃烧的极旺盛,火光映照在高淑芳的脸上,令她的眼睛泛着光芒。 这些肉是早上她二哥送来的,除了两只野兔,还有一条大雄鱼,高淑芳不关心她二哥分家的事,她只关心今天的饭菜。 唔,肯定很好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