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到陆丰兜里的奖金花光了,她千万富婆的梦想,就要彻底泡汤了。 对于这次挽回行动。 她心里十拿九稳! 陆丰就是一条土狗。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狗永远是狗。 只要给他一点好处,他就会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任由驱使。 这么多年。 她稍微主动一点,卖卖萌,装个委屈,或者是流几滴伤心眼泪。 对方就会立马破防,接着,上刀山下火海,义不容辞。并且,还会心甘情愿地花光兜里的每一分钱。 其实。 她与徐杰在一起时,也不想踹掉陆丰。 当然。 并不是喜欢对方,而是觉得陆丰这个备胎兼舔狗,实在是做得太好了,挑不出什么毛病。 从大学到就业。 她能过得这么滋润。 对方有很大的功劳。 大学数年,一直任劳任怨,死心塌地,比狗都忠心。 狗还需要喂东西给它吃。 他却连东西都不需要喂。 话又说回来。 她之所以会踹掉他。 主要徐杰听了一些风言风语,醋坛子倒了,硬要她在自己与陆丰之间,选一个当男朋友。 高晓月自然是选徐杰。 对方是本地土著,家里资产数千万。 而且又年少有为,英俊潇洒。 这条件,可不甩了发财之前的陆丰十几条街嘛? 今天的高晓月。 并没有浓妆艳抹,打扮妖娆。 还是穿了一身水手服,扎了两个马尾辫,透露着清纯可爱,该露的地方,一点儿都没含糊。.. 形象方面在风骚与清纯之间,来回横跳。 她就不信了。 自己精心打扮成这样,顺势再给陆丰占点便宜,还不能顺势将其拿下? 另外。 她在过来之前,还去花店买了一朵鲜花,挑了一双百元的皮鞋,当做礼物。 付款时。 她才恍然想起。 吊了陆丰这么多年,一直对他吃拿卡要,却从来没有给他买过任何东西,哪怕是一瓶一块钱的水。 因为在她看来。 对一条舔狗付出,即便是一毛钱,都是浪费。 来到出租屋楼下。 高晓月一手拿着花,一手拿着礼物袋,脸上也随之露出了阳光灿烂的笑容。 千万奖金。 我来了! 正在她要进去时,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一辆兰博基尼停在了旁边。 富二代? 她满心欢喜,正准备去认识一下,谁知,车上下来的并不是一个男的,而是一个妹子! 对方也是穿的水手服,一只手捧着花,另一只手拿着一个礼物盒。 两个人的装扮。 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不过,形似却神不似。 兰博基尼上下来的这个妹子,太高级了,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都比小有姿色的高晓月,强出太多。 货比货得扔。 人比人得死。 高晓月外貌条件逊色也就罢了。 她手里拿着的,是十块钱一朵的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