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来了兴趣,问。 “王康犯罪心理和行为的形成不连贯。” “连环凶案案犯的初次作案,往往都不是有意为之,大都是出于过失杀人或激情犯罪,但凶案在之后却并未被侦破,这造成凶手在短暂的逍遥法外的同时,也打开了他们心底犯罪**的潘多拉魔盒。对于有些人来说,犯罪就像是吸.毒,一旦沾染就会上瘾。” “王康在2002年6月遭受文韬等人强暴后,到2003年6月,这段时间他的心理和情绪应当还没有彻底失控,不然,他也做不到安安静静的复读一年,但也应该处于失控的临界点。” “2005年7月,是龙芷怡失踪或被害的时间,2006年7月和8月,分别是李怡和黄醉,到了2007年8月,则是何小月。很明显,这四人的相继失踪和被害,属王康报复作案、预谋行凶的可能性较大。从这四人失踪、被害的时间点上来看,都是在暑假,王康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周密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