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哦哟,是鹞子。” 陈泽惊呼一声,他姐姐一家三口,连带着大妮儿和四妮儿也看呆了眼,原以为陈凌是要把狗叫过来呢,谁知道叫来一只鹞子。 很多人知道陈凌家有这玩意儿,还真没亲眼见到过呢。 “嗯,鹞子能飞,比狗在地面跑快,方便一点。” 陈凌说着,走到野猪留下的血迹跟前,蘸着血抹在二秃子鼻子上,让二秃子去感受了一下猎物的味道。 看到二秃子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起来,就知道它发现了那只逃跑野猪的踪迹了。 当即就把它抓起来,托在手上,向天一扬。 二秃子展翅凌空飞起,在天空一阵盘旋之后,勐地朝一个方向飞去。 “俺的娘哎,不是吧,狗能找骚,鹞子也能找上骚?老鹰跟鹞子啥的不都靠眼吗?你这咋还有靠鼻子的?” 陈泽一看陈凌的做法,顿时叫道。 陈凌抬头看了眼二秃子飞去的方向,笑道:“咋就没靠鼻子的鹰?你又没训过鹰,怕是不知道训鹰还得让鹰记住你身上的味儿吧?” 训鹰中比较重要的一环,就是让鹰记住主人的气味儿。 一般人训鹰,为了让鹰更容易接受自己。 可以用自己的唾液吐在肉上,再把肉喂给鹰吃。 还可以用汗水和唾液结合起来,抹在鹰身上,让鹰熟悉自己身体的气味。 时间长了,潜移默化,鹰就会把你当成自己人。 因此鹰的嗅觉虽然不如视觉和听觉强大。 但要是分辨气味儿,还是相当厉害的。 再有陈凌灵水喂着,二秃子就是单独靠鼻子也可以追踪猎物。 不然以后还要在山里寻找药材呢,没好鼻子咋行。 “好家伙,熬个鹰而已,还有这些个门道儿吗?” 众人听完齐齐一愣,随后心想:恐怕也就是富贵这小子有闲心思搞这些东西了,有狗有鹰的,都快玩出来花儿了,别的人一辈子估计也不知道这里边的道道儿。 几人一块闲聊着,等了十来分钟二秃子才飞回来。 “看来这头猪确实不小,带着夹子还跑了这么老远,看来追回来得费不少力气,反正今天肯定是不成了……” 陈凌摸了摸鹞子,说道。 鹞子来回十来分钟,也就是飞过去的时候,在天上飞了五分钟才能找到猪呢。 换成人在山林里走着,爬上爬下,有高有低的,那起码得半个小时。 而且就算找到猪了,太大个头的猪,也不好往山下弄啊,再稍微一收拾,太阳就下山了。 这还追个屁。 连陈泽都泄气了,跺着脚连说可惜。 王立献拍拍他肩膀:“可惜啥,这不还有小野猪崽子嘛,富贵前几天请人吃庖汤来着,你们出去打工的没吃到,这次来俺家,俺请你们吃。” 陈凌一听这来劲了:“行啊,小猪崽子肉嫩,炖一大锅,多好吃。我明天带着酒过去。” 陈泽却连连摆手:“别别别,可不敢喝你的酒,村里都说你家那酒,一坛能换一辆拖拉机。跟你喝一顿酒,俺一个人就把拖拉机轱辘喝没了。” 这话把大家都逗笑了。 当然了,也是陈泽这小子故意在开玩笑。 他最近没怎么来找陈凌玩,陈玉强那些人也是很久没见了。 这阵子他们没干别的,就是每天早出晚归的,去黄泥镇那边的厂子里打工干活。 有去月饼厂的,有去饲料厂的,各种都有。 虽然挣得不多,但这边总算离得比较近,也能顾得上家里秋收,能挣一点是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