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腿脚,这才几天,根本不用咱们上手了。” 有人听此,不无羡慕的道:“还真是,这样以后就没咱们啥事了啊,算起来,俺们还没狗中用哩。” “咋还好意思分肉?” 陈泽立马就反驳:“行,那你别分肉,你要拿你就是狗。” “哈哈哈。” 一伙人笑着。 就听山林之间像是钻进了头疯牛,到处被撞得哗啦啦乱响。 很快就听林子边上响起来“呜呦、呜呦”,轻微细弱,似是猫崽儿在叫,接下来就没了声息。 没过多久,小金带着群狗出了山林。 黑娃叼着一只肥硕的麂子,摇头晃脑的跑了过去,一路上还滴滴答答淌着血。 陈大志走上前瞧了瞧,竖起大拇指:“前后还没一顿饭的工夫,真厉害啊富贵。” “大志哥,你说话能不能说清楚点,不知道的还以为你骂人哩……” “哈哈,俺这不是高兴么。” 陈大志掂了掂,这只麂子,回身报了个数:“这家伙,六十多斤哩,是个大公麂。” 这只公麂子,确实不小,体长几乎有一米半,高也有六十公分左右,背上是深褐色,胸口肚皮是浅淡的棕色,肚皮后面是淡黄色,逐渐变浅到尾巴成了纯白色。 头顶有角,但是不长,微微的弯曲,带着点分叉。 它的牙和香獐子差不多,但是要长,呈獠牙形状,向着嘴巴后边弯曲。 要是活着的话,这东西其实还是很好看的。 “沉得很啊,都有六十斤往上了,这是开始贴秋膘了吧。” “不赖不赖,这斤量难得哟,光卖肉就能换不少钱。” 众人一一赞叹,随后将这只麂子攒蹄捆好,由陈玉强扛上,再次前行。 今天也不知道是雨后野物频繁出没,还是他们运气足够好。 沿着麂子所在的山坡,刚越过一道山脊,又发现了猎物。 这是一处茂密的松林,高大的松木,树下厚厚的松针,此时刚过正午,阳光正好,几头野猪正在低着脑袋,哼哧哼哧的用长嘴在地上到处拱着,悠闲的找吃的。 群狗立即竖起耳朵,眼睛紧紧盯着,尾巴也不再乱摇。 进山这三天,不仅是黑娃和小金,连带着其它土狗也都学到不少本事,进步的飞快。 一只只狗在发现野猪的那一刻,就立马变得谨慎起来,脚步放缓,低头弓背,眼神明亮而锐利。 但是全都没有轻举妄动。 似乎只要人没有出声,它们就不会发出一点声音。 陈凌跟着狗走在最前方,见到野猪赶紧向身后打手势。 众人立即举起枪,小心翼翼的靠近过来,走近这一看,只见三四米外的松林之中,几头灰黑色的身影鼻子拱地,慢慢的找着食,要横穿松林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