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没办法,为了避免新老粉丝骂起来,洛泉只能自己在微博上解释: “刚刚看到有人在《夜的第七章》新闻里提到《以父之名》,希望新粉丝们不要生气,因为这也是我的歌(狗头),曲风也确实是暗黑系。 不过这首歌所在的专辑发布的时候,虽然收获了一些好评,但因为宣发的问题,导致销量并不是特别理想,最后也没有得到太多的热度。 就我个人而言,《以父之名》是我所有华语歌曲里的最爱,我曾经说过,这是我可能永远也无法超越的作品,这句话到现在也依然如此。 感兴趣的粉丝可以去听一下,企鹅音乐现在已经免费了。 另外也希望老粉丝们不要排挤萌新,从陌生到熟悉都需要一个过程,虽然闹了笑话,但这也说明她们对我的维护啊。” 对于自己的粉丝,洛泉永远是宛如春风般温柔的,这也是路人一旦粉上她,就再也无法脱粉的原因之一。 而这篇微博出来以后,《以父之名》这首已经许久没有被提及的神作,再次回归到了大众的视野之中。 这本应该是华语流行乐坛里,享受无上荣光的神曲,只因为风格的问题,在洛泉还未成名之际就早早地发布了。 当时,确实是收到了无数业内的赞誉,但热度维持的时间实在太短了,半个月都不到,就几乎再没什么外人提及了。 但是好的作品从来不会因为时间而彻底消散,当《夜的第七章》爆火之后,《以父之名》这首尤在其之上的歌曲再一次走进了大众的视野。 很快的,之前那些给《夜的第七章》给出超高评价的音乐人纷纷再次发了一篇文章,内容都是大同小异: “我收回之前给《夜的第七章》做出的评价,《以父之名》才是华语流行乐的巅峰之作,这首本应该早早就被注意到的神作想不到现在才被彻底发掘出来,实在是我这个圈内人莫大的耻辱!” 当晚,《以父之名》登上企鹅音乐热歌榜榜首,洛泉一首新歌把老歌带红,甚至引得整个业内业外的交口称赞,实在是华语流行乐坛少有的盛景。 不过,树大就要招风,洛泉现在大杀四方,挣得钵满盆满,业内的同行那可真是急红了眼。 内地的蛋糕就那么大一块,大家随随便便写几首学狗叫、汉化几首国外的好歌,毫无技术含量,火一个月挣一次块钱,就够好几年的花销! 但现在,挣钱可太难了,曾经写的那些歌现在听众整整少了一半,歌曲能创造的价值也是连续腰斩,节目、卫视请的明星都去翻唱洛泉的歌去了,他们的版权收入暴跌! 曾经有人说:“在洛泉出现之前,华语乐坛这几块料是可以快快乐乐苟延残喘下去,但洛泉出现以后,这些人想好死都难。” 现在就是这样的一个情况,《十一月的肖邦》出来之后,歌迷再听以前的那些抄袭汉化口水歌,只会觉得呕哑糟咂难为听,至少道明年春天之前,他们再想躺着挣大钱那是完全不可能了。 可以说有洛泉的存在,断了不知道多少歌手的财路,这可是堪比杀人父母的大仇。 但奈何之前洛泉毫无污点,想发通告黑她,都没有水军肯接。 不过现在,她自己倒是把把柄给送上门来了,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众筹泳装不就是吗,这一点利用好了可是能让洛泉吃一大亏! 于是,许多眼红洛泉的歌手开始了合谋,一篇篇针对这件事情的新闻,也在第二天新鲜出炉,轰炸着微博。 “洛泉B站众筹,是否构成非法集资?” “敛财将近四亿,只为一张泳装?” “范围笼罩全球,明星洛泉的生财之道。” …………………… 一个个标题极其吸引人眼球的文章登上了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