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多年前的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拉起她的手,抛下一切带她离开。可是现在的我,悲哀的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真讽刺啊,这本来是这样简单的一件事。
我放弃了一些,也得到了一些,因为这些没用的东西,在痛苦中一直挣扎着,直到现在,却惊讶地发现,我已经没有将它们放下的能力了。
我行色匆匆自以为是的前行,却在路上把她丢了,也把自己丢了。我想离开,可是脚步很沉,迈一步都非常艰难。
我想靠近,却已经没有任何的立场和资格。
文紫没说话,只是看着我,但是我知道,她现在一定很难过,她的眼神,和刚见面时一样。
我送她回家,可是家在哪儿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希望这条路长一点,再长一点,我也终于明白,我这一生都没有办法放弃她。
将她背起时,四肢百骸都传来温暖,似乎胸口不再能听的见风声,有什么东西回来了,使我变得像个人,不再是冷冰冰的行尸走肉。
这一刻,我明白,哪怕是一生纠缠,我也很愿意,面对爱恨,谁又能真如书中写的那般洒脱。”
本子的最后一页夹了一张有些泛黄的照片,看起来是两张照片拼在一起的,中间有一条裂缝。
一张来自于她很久前的写真,她当时在拍一个青春剧,穿着一袭白色的长裙,在一条小巷中看着前方出神,一张来自于他,穿着黑色的西装,站在同一条小巷的尽头抽着烟,看着满天的星空。
两人在不同的时空以相似的姿态对望,像一张结婚照。可惜,她和他从来没有拍过合照。
文紫将那本日记合上,水渍晕染了牛皮纸做的封面,她将它轻轻拂去。
她想,她终于有了答案,没有对错,但至少在这一刻,她忽然就有了勇气不再逃避,可以面对那些青春过往,那些年少轻狂,那些挣扎执着和无尽迷惘。
就像宋梧桐说的那样,在一瞬间,大概真的获得了些什么,使她可以坦然的迎接接下来的人生。
于是,她想,她要写一本书,她要讲一个故事,然后把它拍成电影,电影里有悲欢离合,起伏跌宕,也有情深不渝,生死白头。
她要写一些少年们,在最好的年纪灿烂的活着,在最好的时候遇见一个人,哪怕最后分开,哪怕青春不再,哪怕岁月蹉跎,可此心依旧不改。
她去浴室洗了澡,换去了身上的病号服,然后重新穿上那件外套,盯着桌上枯萎的睡莲看了一会儿,终于关上了门。
她敲开迟于的病房,里面并没有人,看护的人偷了个懒,开着电视却不知所踪,电视里正在放一则新闻。
文紫将宁雨写给他的信放在床头。
她看见迟于的眼睛动了动,似乎要醒了,但是最终又没有,手指微微扬着,像是一个挽留的姿势。
她想留下一个吻,思索后还是放弃,最后改成轻轻的触了一下他的额头,然后终于能说出那句很多年前就该跟他说的那句话。
再见了,我的少年。
宋梧桐谈起和李繁秋的重逢时,这样说,你现在站在这里,我还是很喜欢你,心跳还是会加快,嘴角还是会勾起,可是你知道,我们已经不能在一起。
因为我不再是我,你不再是你。
文紫离开了。只带走了一本日记,她将手放在口袋里,心中是前所未有的轻松。
她向过去告了别。天上开始下雪,是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走过的地方留下一串浅浅的脚印,很快又被雪花覆盖。
在无人知道的地方,花静静开,花静静败。
文紫离开一天后,迟于醒来,当他能自如行动后第一时间看到了床头的那封信。
那是宁雨留给他唯一的东西,薄薄的一张纸,似乎有千钧重。
他的手在发抖,犹豫过后,还是没有将它拆开。
雪停了,他很认真的欣赏窗外的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