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收人(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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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朝廷规定,平头老百姓的四方巾,帽子不得有顶,巾环也不能镶金、玉、琥珀、玛瑙等贵重饰品。

当然,主要老百姓也镶嵌不起,主要是针对商人的,稍富裕的人家倒是准许镶水晶。

明朝重农轻商,商为下贱人,与娼妓地位同等。

商人只许穿绢、布,倘若一户人家有一人从商,则全家人不得穿绸、纱等上好的衣裳。

寒冬时节,亦不许穿貂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