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差点被踩死的周麟(1 / 2)

前有狼,后有......

狼,周麟已经撵走了,来福号存放空间里多了三具狼尸。

但周麟真没想到,在石方这种地方会碰见一只虎。

或者说,看起来像是一只虎。

之所以说看起来像,是因为这只虎的额头上并不是一个“王”字。当然这还不是最大的区别。

最大的区别在于“虎”的毛色看起来很眼熟,灰蓝灰蓝的,如果将它从两米多缩小到.......大概一米多的话,或许大家就会比较熟悉了。

一米多时它的名字大概叫做“烟熏”吧,不是主人家起的名字,而是毛色的名字。

所以被一只体型比人大的,烟熏色的缅因猫拦住去路是种什么感觉?

当缅因猫还是猫的时候,被称为是“猫中巨人”,大骨骼品种的甚至能长到一米多长还不算尾巴,体重超过二十斤以上!

据说,二十斤是人类可以安全喂养的,猫科动物的上限,可以想象缅因猫如果没有相对亲人和温柔的性格,不说正面攻击,偷袭搞死主人应该还是阔以的。

而眼前的这只烟熏色缅因(巨),少说也有一两百斤吧,身上的长毛油光水滑,微微张开的嘴里露出——比周麟手指还要长的獠牙。

温柔的巨人?

呵呵。

没看过童话故事么,再温柔的巨人也是吃人的。

很显然,周麟的闯入让烟熏缅因有些不爽,但它的眼神又有些兴奋。

猫嘛,从东北金渐层到沙漠小黑脚,都对“玩弄”这个词乐此不疲的。它们都喜欢会动的猎物,反抗愈激烈它们就愈开心。

看着蠢蠢欲动的烟熏缅因,周麟心中忽然生出一个念头:有钱有闲,猫狗双全。

周麟觉得他现在应该算是人生赢家了吧,有钱有闲也差不多做到了吧,家里只有黑仔好像有些孤零零的,坤哥不能算,它跟黑仔根本玩不到一起,毕竟再聪明的坤哥在黑仔眼中也只是一份还没有下锅的食物而已。

但如果把这只烟熏弄回去就不一样了,到时候黑仔的“弟位”可能就要重新排列一下了。

至于说怎么弄回去,嗯,周麟还在想。

烟熏显然不知道,它在馋周麟身子的同时,周麟也在馋它身子。

之所以迟迟没有发动进攻,是因为敏锐的直觉告诉它,眼前这个两脚兽有些危险,又或者是因为从周麟身上散发出的,微弱的,狼的味道。

就是生活在附近的那群野狼。

通常来说,“大型”猫科动物跟狼是不可能生活在同一片区域的,要么就是狼群撵走大猫,要么就是大猫撵走狼群。

但在东山这里,每一只有智慧的肉食动物都知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再说了,经常都有两脚兽来送快递,它们也不担心会饿到。

可为什么是狼血的味道?

烟熏有些怀疑,所以它只向周麟走了两步便停下来,比小孩拳头还大的眼珠子上下左右地打量着。

“喵喵喵,来呀。”周麟试图用招呼小猫咪的方式跟烟熏打招呼。

结果可能是被无视了,毕竟正经猫谁特么会“喵喵”叫呢。

然而下一刻,当周麟发现招呼不管用时,便立马换了招数。

几秒钟后,烟熏抽了抽鼻子,两眼死死盯着周麟,眼神却变得越来越......

“喵喵喵......”

“喵喵呜......”

“啊呜啊呜......”

什么?

正经猫咪不这样叫?

正忙着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