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了周定海的陈述,周钧开始就几个关键的问题,向前者询问,并知晓了以下情况。 那蒋育住在永和坊的一户小院之中,房产并非他家中所有,而是向他人租赁所得。 蒋育一人于长安求学,家族亲友均居住在距离长安两百里开外的韦曲。 根据周定海几次接触下来的观察,那蒋育平日里的吃穿用度,倒也看不出什么贫落之像,反而比长安寻常的殷富人家也差不到多少。 问到这里,周钧质疑道:“父亲,您难道不觉得奇怪吗?蒋育自称家道中落,债台高筑,却在长安租了一处小院,平日里的吃穿用度还花费不小。” 周定海答道:“起初我也觉得奇怪,但后来想了,读书人爱个脸面,倒也不算是什么稀罕。” 周钧摇摇头,直觉告诉他,这里面定有古怪。 周钧又问道:“整个奴牙交易过程中,那蒋育真的一次都没有露面?” 周定海叹气道:“没有,所有的奴牙手续都是我一人操办。” 周钧还不死心:“那你将卖身钱交给蒋育的时候,旁边可有见证人或者第三者?” 周定海又是一声长叹:“没有啊!给钱的地点是蒋育家,那天家中只有他一人。我看蒋育收了钱款之后,当场写了收讫,并签字画押,大意之下,便没有多想了。” 说完这话,周定海猛地一拍大腿,泪水盈眶:“我真是糊涂啊!我只觉得那蒋育是读书人,而且是那太常寺太医署的进补生员,便从头到尾信了他,哪料他却是一头披着羊皮的恶狼!” 周钧好言劝慰了父亲几句,便开始思考整个案件,应该从何处下手突破。 首先,奴牙交易的全部环节,蒋育都没有出面,自然也就无人能够证明他是自荐为奴。 交易见证人的缺位,给了蒋育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也加剧了周定海的略卖嫌疑。 所以,人证这一块,根本无从下手。 其次,蒋育用假签名和假手印,骗了周定海和其他人。 即便向县衙说明签名和手印是可以作假的,但这依然无法证明蒋育就是这一切的罪魁祸首。 所以,物证这一块,也没有办法去质疑。 人证物证都无法突破,周定海略卖良人一案,眼见已成了死局,根本就无力回天。 周钧紧锁眉头,双手背在身后,在栒房中来回踱步。 县丞邵昶饶有兴趣的看着周钧,在他身旁的长安县录事,小声提醒着探监时间已经结束了,前者摆摆手示意再多等一会儿。 就在这时,周钧突然停下脚步,快步来到周定海身边,开口问道:“父亲,你将那笔卖身钱交给蒋育的时候,可还记得具体时间?” 周定海点点头:“我记得那笔钱给他的时候,是五天前,四月初六的中午。” 周钧:“再精确一些。” 周定海低下头思考了一会儿,给出了答案:“四月初六,午时二刻。” 周钧记下这个时间,又来到邵昶的身旁,行了一礼,问道:“邵县丞,向您请教一事。” 邵昶:“何事?” 周钧:“这桩案子的原告,那许家,是何时去找那蒋育的?” 邵昶:“四月初六,未时一刻。” 周钧在心中细细折算了一下。 周定海大概是中午十一点半左右(午时二刻)将钱送到蒋育手中,而买家则是下午一点十五分(未时一刻)到了蒋育家中。 前前后后,只间隔了一个多小时。 想到这里,周钧再次朝邵昶问道:“邵县丞,那蒋育被捕收监之后,可曾有人探望,或是向外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