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3 / 3)

害千年的大

烂人一个。

在对裴森总结完的同时,方锦星又感觉到庆幸。

太好了,我在这种烂人的手中活下来了!虽然未来一片灰暗,但他起码现在四肢健全对吧!

带上了水果,两人离开居民区,走回公路。

“我们现在要去……额,拜访你的那位,朋友?”方锦星有些不确定询问。

毕竟裴森的性格,看着就不像是什么有朋友的人。或许手底下的走狗会很多。

“朋友?”裴森似乎是听见了什么有意思的笑话,“如果你想这么认为也无所谓。”

望着裴森面上毫无掩饰的嘲讽意味,方锦星闭上了自己的嘴巴,发誓不再询问这些降低智商的问

题。

因为车辆被毁了,所以两人只能一路走向目的地。

中途倒不是没想过再去“借”一辆车,但周围一片看过去竟然一辆车都没有,就算有那也是报废了很久的,连轮胎缝隙里都是杂草。

这里已经远离了十一区与新九区的边界,正式进入了十一区。

没有了学校周围的护卫队,周围的环境显然脏乱差了许多。

到处都是随风飘扬的垃圾,空气中弥漫得是浓重地挥散不去的腥臭。

随着时间推移,甚至能隔一段距离就看见小山一样高的垃圾堆,还有趴在垃圾对旁边不知道是死了还是睡着的流浪汉——因为方锦星不知道怎么称呼所以都给按上了流浪汉的称呼。

此前还能看见排列整齐的居民楼越来越稀疏,到后面干脆消失不见,被一堆破烂木板还有废旧纸张黏在一起的庇护所替代。

这些庇护所相隔距离甚短,只能从它们的间隙中窥见曾经房屋倒塌的废墟。

方锦星竟然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在十一区老首领还没有去世以及十区首领还没有拱手让出半个十区的十年前,方锦星和自己的母亲来过这里。

那个时候这里是菜市场,虽说环境没有多么干净,但是人来人往热热闹闹。有人为了卖菜大声吆喝,也有人在撞人之后小声道歉。

那个时候母亲牵着他和妹妹的手就在这里卖菜,好换取钱财补贴家用。

现在,哪怕周围都是密密麻麻的庇护所,却再也看不见从前鲜活的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