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敬也,肃也。未有尽心而不敬者,不敢曰忠。 我们通常说一个人很“忠”,代表着夸赞,对这个人某种品格的认可。 但当“忠”字和“犬”字结合到一块,就不是什么好话了。 忠犬,意思就是很听话的狗。 曹楠送来的锦旗上写着“市民忠犬”,意思就是很听市民话的狗。 市民是谁? 曹楠自称就是代表市民来的。 同事们看清锦旗上的四个字,都离奇愤怒了! 群情激愤! 赵sir甚至掏出了枪顶在曹楠的脑袋上,却被吕明哲大声喝止。 太嚣张了! 白天在大街上打死了好几个警察,现在就大摇大摆跑来警局耀武扬威,还骂警察是狗。 苏乙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嚣张的人! “都安静!干什么?造反啊!”吕明哲愤怒大叫着,压制住了同事们的怒火,他瞪着眼,环视一周,咬牙切齿地道:“让别人看笑话,很有意思吗?” 同事们都安静下来,但仍对曹楠怒目而视,整个办公室里就只听见呼哧呼哧地喘粗气声。 “警官就是警官,够威风!”曹楠煞有介事地对吕明哲竖起大拇指,“刚才你的手下那么凶,我还以为他们要扑上来咬我呢。拜托啊警官们,我夸你们是忠犬,但没说你们真的是狗,好好做人不好吗,各位警官?” 曹楠眼中带着嘲弄,肆无忌惮地挑衅着,目光落在苏乙身上时,他明显眼神一凝,笑得更灿烂了一些。 “这位小警官一看就年轻有为,以后一定是个人才。”他指着苏乙对吕明哲道,“你可要好好爱护他,老话说得好,天妒英才嘛!万一不小心死了那就……” “喂!”吕明哲挤出一个笑容,打断他,“曹先生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们还要继续工作,所以,抱歉。” 他不想跟曹楠做口舌之争,所以快刀斩乱麻,想要把曹楠请出去再说。 但曹楠明显不这么想。 “还有一件事,最后一件事。”曹楠看着苏乙,笑呵呵举起自己的右手。 他的右手大拇指根部外侧,被纱布裹得严严实实的。 “今天出门逛街,突然有一只疯狗冲出来咬了我一口,害得我缝了七针!”他笑眯眯看着苏乙,“我很生气,本来想打死那只疯狗,但很可惜被它跑了。我听说你们警察可以验DNA什么的,不知道能不能帮我查查那只狗的DNA,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想抓住它,弄死它!” 他死死盯着苏乙,顿了顿,笑道:“对了警官,杀狗,不犯法吧?” 混账! 苏乙哪怕知道曹楠是故意激怒自己,但还是被气得浑身发抖。 还在现场的时候他就问过吕明哲,当时他的口腔里肯定还残留曹楠的皮肤组织和血液,可不可以借此抓住曹楠? 但很可惜的是,吕明哲告诉他,警察作为检方,苏乙又作为枪战亲历者,根据回避原则,他提供的证物,法庭根本就不会作为关键证物采纳。 除非是另有相对客观的证据证明苏乙的确咬了曹楠,比如曹楠手上的伤痕鉴定,被鉴定出也有苏乙口腔和牙龈的组织和DNA,这样才能让苏乙提供的证据作为间接性的佐证和旁证。 但可想而知,别说鉴定曹楠手上的伤了,他肯定第一时间就清洗掉了所有苏乙留下的痕迹。 也就是说,苏乙嘴里的皮肤组织和血液,就算鉴定出来属于曹楠,也根本不会被法庭承认。 很荒诞,但这就是事实。 现在曹楠正是明知道这一点,所以他才敢来肆无忌惮的挑衅。 “平仔,不要上当!”眼看苏乙气得脸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