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长兄的头在京城北门地上滚了几圈,也是真的?” “真的,霍家本事,伤了李阿牛,回城时,他体力不支,一并栽倒在地”。薛凌答的自然,浑然不觉语间有几分窃喜。 那一场事儿办下来后,日夜都在奔忙,没工夫去回味得偿所愿的极致舒爽,一经霍云旸提起,她就想到平意切过霍云昇脖颈的滋味。可惜了,可惜第一刀不是她捅的。那三个胡人,多手多脚的实在惹人生厌。 她这般喜悦,直视着霍云旸的脸上表情不舍得错过。霍云旸....和霍云昇很像啊。 她也不惧霍云旸会拿他怎么样,这般地步,霍云旸要么领兵造反,要么引颈受戮,她不信这狗东西能选第二条。既然要造反,京中就得有内应,这个内应能在宫里更好。 若是能让霍云婉去联络卫尉先行杀了魏塱,只等霍云旸领兵回京,这事儿就算大功告成。虽可行度不高,总好过皇帝一直活着。 所以霍云旸必须得找个人带话回去,即便他在宁城找个人,也不见得能进到宫里搭上霍云婉,于是薛凌有恃无恐。 事情倒也确实如此,霍云旸听出她甚是欢喜,也只是压着性子问了一句:“你似乎很是开心。” 薛凌整个人坐上椅子,悬起小腿来回摇晃着,添了些姑娘家灵动。嘟起嘴角看着霍云昇,顽劣道:“你看,我长在宁城,十四离家,亲朋尽散,师友全无。为的是什么,霍将军还能不知?我过的这般不快活,所以就看不得别人快活。” “别人不快活了,我就忍不住的快活”。她毫无怯意,念念叨叨,像极了撒娇的无赖小儿。让人分不清她是真的快活,还是从没快活过。 霍云旸顿口,眼前姑娘眸子里有刀剑冷漠,脸上富贵娇子的痕迹却还没退却,看起来多不过十七八。若说是十四离开宁城,那只能是因为一件事--当年拓跋铣领兵,胡人南下。 宁城由于紧随平城,所以首当其冲,成了人间炼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