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簪子没拔出来,又不会快速失血。 看的她都舍不得走。 薛凌拿鞋蹭了蹭雨西的脸,慢慢蹲下来,指尖挑起一点雨西的血,她第一次觉得这种液体也不是那么难闻,反倒像陈年的酒,刺鼻,却带着一点醉人香气,叫人欲罢不能。她把脸凑到雨西眼睛上方,笑道:“那是我的馒头。” 像是怕雨西听不清楚,还特意加重语气重复道:“我的馒头”。 雨西的思绪早就一片混乱,刚刚以为自己有救了,现在又知道自己没救了。可他想不出原因,也想不出怎样才能有一线生机,连眼神都开始涣散。 听到薛凌这句话,瞳孔却如回光返照般,突而清明起来,转而爬满恐惧,用尽全身力气抬起一只手来指着薛凌,不停的发出“嘶嘶”声。 人对于自己没吃到的东西,总是格外有印象,尤其还是中途被人坏了好事那种。可为何,为何当日明县那座城里的疯子,是今日的…今日的…他连想都想不下去了。 薛凌把那颗明珠举起来看了片刻,真是一粒好珠子,她眼光就是不错,随手顺来的就这般和人心意,刚好能塞进这狗嘴里。谁让这驸马府富贵呢,这么盛大的宴席,居然找不出半个馒头来。 将珠子塞进雨西嘴里,薛凌起身要走,却又复蹲下来。平意缓缓将羽西脚腕处皮肤划开,夜色里看不太清楚,手指摸上去才找准脚筋的位置。 雨西在地上喘着粗气,他已经感觉不太到脚筋被挑断的疼了,只听见那会娇俏的小姐在自己耳边呵气如兰道:“你看那台阶,有七八步呢,你爬不上去的。好好躺在这,命不该绝的话,没准有狗发现你呢,嗯?”。 少女特有的芬芳涌入鼻息,他手不自觉的要去抓住点啥,却什么也没抓住。 外面的桃花都谢尽了,不知这永乐公主府上为何还开的这般艳。园子角落里放这两三口大缸,想是下人日常用来蓄水浇花的。这两日实在冷,水里都带了冰渣。薛凌把平意浸进去,连带着把整只手也没入水中,搓着刚刚挑起的那一点血迹。 杀人啊,她似乎并未主动想要杀过谁,可如今做来,好像也得心应手,不过头点地尔。 所以,焉能命不该绝?神佛在此难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