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这样评价郅都:“从他去了雁门,那里的匈奴再没胆侵犯他的地盘。朕的苍鹰,也让匈奴人闻风丧胆!准备过个几年,再把让他调回长安来。” 王阿渝倚在刘启肩上,担忧道:“太后会不会还在生气?” 刘启觉得时间久了,她会忘记吧。 刘彻也喜欢看小槐写来的家书,他一个十岁的少年,对情情爱爱还没开窍,对她和郅都之间幸福的点滴直接跳过,喜欢看她描写的塞北草原人与人、之间粗犷彪悍、打打杀杀的场景。 尤其热爱郅都杀敌的冷酷凶猛,几场悍仗过去,匈奴人一听到他的威名竟然就吓得逃得远远的。 他晃着瘦高的身影,还对弟弟们和他的伴读念出来:“匈奴人把郅都的名字写在靶心上,让兵卒去射,兵卒竟不敢。哈哈,有意思,他们不敢!” 小脸因羡慕和兴奋放着光,还跑过去给母亲念了一遍又一遍。 父亲回来,又大声念了一遍,“将来我也要匈奴人这样怕我,听到朕的威名,逆风而逃三千里,不回头!” 刘启正饮茶汤,“等等,不要用我的自称。” 刘彻知道自己说脱了,马上乖巧认错,“诺,父亲让我用时我再用。” 王阿渝窃笑,这也幸亏儿子小,又一直养在身边,有嘴无心,知道他秉性,也不那么计较。 要是换成其他不在身边的儿子,如此僭越,肯定又犯忌了。 王阿渝连忙岔开话题,“你看彻儿,简直和陛下做太子时一样,就喜欢眼睛盯着北方。这还小呢,再长大些,恐怕也动不动就跑到北地郡、雁门郡去看看,把陛下当年狩猎的路再走一遍吧?” 刘启不动声色地笑笑,对儿子道:“你可喜欢郅都?” 刘彻很直接,“喜欢。” “我把他留给你,如何?” 刘彻不解地看着父亲。 “郅都是我最欣赏也最看重的臣子,虽被别人称之为酷吏,有个苍鹰的浑号,但此人为人正直,为官清廉,崇尚法家,不畏权贵,能忠实地履行律法,对人主亦很忠诚,是不可多得的干将。让他在边关待几年躲躲人言,立立战功,将来要封侯的。” 刘彻明显对这一员虎将着了迷,期望道:“父亲什么时候封郅都为侯?封什么侯?” 刘启深藏不露地一笑
第282章 苍鹰(2 / 2)